主要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归口部门及所属单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决议、决定及规章制度。
(二)监督检查归口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制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建设的情况。
(三)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调查归口部门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四)协助归口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本部门及所属系统的挡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受理指定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六)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