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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时间:2016-11-16  来源:   作者:刘静   点击:

  今年以来,靖边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敢向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挖掘线索,集中排查。靖边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全县实际,围绕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村级事务及农村干部作风建设,确立扶贫救灾领域虚报冒领,惠农政策执行优亲厚友,违规处置集体“三资”、侵吞集体财产等为整治重点;统一建立工作台帐,逐一登记问题线索来源,规范问题线索管理,针对群众反映在扶贫领域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方面问题进行分类建档,梳理汇总;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法院、公安、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了与各职能部门在案件调查、监督检查、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机制。

  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奢侈浪费以及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围绕扶贫产业扶持、扶贫移民搬迁、危房改造、扶贫救济、医疗救助、社会保障兜底等工作进行查处,对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问题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制定出台了《靖边县精准脱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立督查联动机制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处理。

  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县农经站是责任审计主体,负责指导各镇的审计任务,杜绝农村财务不公开现象;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农经管理站的监管职能,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制度,规范“三资”管理和处置流程,确保群众对集体“三资”的所有权、处置权和受益权;将《村务公开报》作为全县村级事务必须采用的公开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农村民主化进程中的主导服务作用,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创办《村务公开报》,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监督、管理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村民享有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和受益权落到实处。

  截至10月,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8起,党政纪处分32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4起,党政纪处分4人,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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