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靖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动态 >> 各办室 >> 正文
靖边纪委:涉及“三个助力”领域违纪问题实名举报 最高奖1000元
时间:2017-05-11  来源:   作者:王惠婷   点击:

  为了鼓励署实名举报,有效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助力保护生态环境、助力规范市场投资环境工作,严肃查处涉及“三个助力”领域违纪问题,靖边纪委出台了《涉及“三个助力”领域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名举报涉及“三个助力”领域违纪问题,凡举报内容查证属实,被举报人受到问责、党纪处分、政纪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的,按照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000元。

  细化举报内容。《办法》细化了涉及“三个助力”违纪问题15方面内容。其中扶贫领域包括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在扶贫工作检查验收中公款吃喝等7方面违纪违规问题。保护生态环境领域包括干扰、阻碍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插手项目建设等4方面问题。规范市场投资环境领域包括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4方面问题。

  畅通举报渠道。《办法》明确了举报的4种方式。来信:榆林市靖边县统万路县委政府办公区县纪委信访室,邮编:718500。来访:榆林市靖边县统万路信访局信访接待大厅3号窗口。电话举报:0912-4643015,0912-4643086或全国统一举报电话0912-12388。网站举报:登录http://ccdi.jingbian.gov.cn/“靖边县纪委监察网”点击“我要举报”,或登录12388信访举报网站http://shaanxi.12388.gov.cn/yulin/jingbianxian/

  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纪律和执纪审查工作纪律,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凡署实名的举报件均作为特殊密件登记管理,县纪委信访室指派专人负责。未经举报人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宣传报道,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资料、信息。因泄露或公开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人遭打击报复,办理机关要立即调查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纪律责任,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适度奖励实名举报人。按问题类别实行一案一奖励。凡依据举报内容查证属实,被举报党组织或被举报人的违纪违规问题构成问责、党纪处分、政纪处分及追究法律责任的,都按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被举报人受到问责的,奖励举报人500元;被举报人受到党纪处分、政纪处分及追究法律责任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被举报人受到党政纪双重处分时,只奖励举报人一次。

上一篇:靖边县纪委成立5个督查组开展“三个助力”专项督查

下一篇: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 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中共靖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靖边县监察委员会 

网站备案:陕ICP备190187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