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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纪检监察工作新号角
时间:2018-03-29  来源:   作者:王英   点击:

  随着全国两会的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宪法修正案的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新增“监察委员会”一节,这就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纪检监察机关是反腐斗争的重要力量,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地位的确立为其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奠定了宪法基础。

  新时代、新起点,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纪检监察工作在不断向前发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战略部署,是从国情出发强化对权力监督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通过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级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国家监察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直接监督,在党内监督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加强了党对反腐工作的统一领导,增强监督合力,形成监督实效,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随着全国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成立,监察改革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新时期必然是挑战与矛盾并存,为了更好的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必须进行统筹优化的精准部署,更好的发挥治理和和监督优势,纪检监察机关一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监督对象的日常监督,严格运用各种监察手段与方法,从细微入手,抓早抓细,坚决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二要加强团结合作,与各级机关人员全面协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从大局出发,在实践中将工作理念和作风理念不断融合;三要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熟知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弄懂弄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贯彻落实的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反腐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严格防止“灯下黑”,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监察体制改革使党对反腐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监督的范围和力量在不断扩大,使得反腐工作更加法制化和规范化。新时期,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加深入的发展,必须要严格推进反腐败工作的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履行好各项职能,以零容忍和严执纪的高压态势,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全面监督,使得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向好发展,反腐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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