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靖边县乡镇机关灶管理实施办法》,近日,靖边县纪委对宁条梁镇和东坑镇两镇机关灶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重点查看了两镇机关灶食品采购单、来客接待公函、食堂卫生、厨师健康证件以及结算票据出具、管理情况,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检查组要求,乡镇机关灶要切实贯彻落实《靖边县乡镇机关灶管理实施办法》,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严格按照“有利公务、严格标准、务实节俭、高效透明”原则,规范机关灶的运行管理;要严格管理《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票据》的大额票据,实行专人负责,一次一审。
检查期间,检查组严格按照《乡镇机关灶管理实施办法》早餐5元/人、午餐10元/人、晚餐10元/人的标准缴纳了伙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