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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纪检监察微信2014年第12期(总12期)
时间:2014-10-10  来源:   点击:

【廉政要闻】刘铁男庭上痛哭忏悔:"我如果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也不会犯法"

  编者按:9月24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刘铁男利用担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司长、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设立汽车4S店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子刘德成(另案处理)共同非法收受山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作文、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建林等五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58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刘铁男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被告人刘铁男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媒体记者、人大代表及各界群众70余人旁听了庭审。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刘铁男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中,对自己所犯罪行进行了深刻的忏悔和反省。现摘发如下。

  我首先对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我所犯的罪行表示认罪,我犯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的罪行。

  可以坦率地跟大家讲,在过去立案、侦查的十几个月里,包括到今天庭上,我始终都处在沉痛地忏悔和自责中,每次的询问、每句话或者跟办案同志接触,其实都像鞭子一样抽打着我的灵魂,为什么呢?我是1976年入党,十几年来在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下,我从一个钢铁工人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背负着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但像刚才所指出的,后来放松了要求,价值观出了问题,表现在利用手中人民给的权力谋取私利。起诉书列举了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实,在这些事实面前,我每每看到起诉书,都在反问我自己,这是我吗?怎么会到今天?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这是哪里呀?我怎么会堕落成这样呢?(说到这里,刘铁男痛哭流涕)特别要跟大家讲,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没认清是在违法还是在违纪,老是和他们讲不要出事,要合法合规,在这个问题上表明了我对违法违纪存在侥幸或者明知故犯,明知违纪还要去干就意味着违法。因为党的纪律是比较全面的,我如果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也不会犯法。

  我用了一个利令智昏来形容我自己。我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对不起工作了三十年之久的发改委,辜负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给单位抹了黑,确实悔恨万分!如果时间能倒流,我应该做两袖清风、心无旁骛干事业的人。我以前确实是这样一个人,贪腐行为害了我自己,害了孩子,毁了家庭。从一个领导干部,负有重大职责的干部,转化为今天的“阶下囚”。我的父亲早已去世,无颜到九泉去见老父亲,也对不起病重在床的老母亲,对不起长期支持我工作的妻子。每天我都在自责,因为我的过错把孩子也毁了,让他走上歧途,我对他的犯错误,养不教,父之过,对他的犯罪我应该负全部和根本的责任,因为构成共同犯罪,说得准确点儿,是我给他导致的这条路,现在想想太危险了,虽然老是和那些人反复交代,商场各种腐蚀,他没有经验,加上作为父亲的我的不负责任,悔之已晚。他三十岁还没有小孩。每天我都生活在忏悔之中,每天晚上我都要吃安定才能睡着,睡觉之前想着这些事,醒来就是这些事,太痛苦了!

  与家庭相比,给组织造成的伤害是更大的。我是在一定位置的干部,我的形象已经不是个人,代表共产党员,我多次获得过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今天变成一个罪犯,已经不是我个人的问题,对党和国家,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应当是难以估量的,特别是我们国家。我是搞经济的,我们国家目前正处于非常重要的改革和发展时期,经济转型、城镇化、国防安全、伟大中国梦的实现,任务非常艰巨,原本我可以用组织的培养发挥正能量的,但我损失了战斗力,这种影响是负面的,对事业是有危害的。每想到这点,难以用语言表述。我每天靠什么支撑?我曾是共产党员,作为反面教育,我要支撑好。要给组织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我以这样一个态度尽量地来支撑自己的身体,来配合办案人员的调查。

  通过我犯罪事实来教育更多的同志们别走这条路。有的同志要悬崖勒马,有的同志要引以为戒,因为我给组织造成这么多的损失,我没有脸面也不应该再为自己做辩护,在此我愿意接受神圣的法律给我的任何制裁!我要感谢在办案期间办案人员对我的关心和政策的把握,态度都很好,我也感谢律师今天到庭辩护,感谢审判长、法官(深鞠躬)。


【廉政时评】中国纪检监察报:抓出作风建设的理想状态来

  中秋节期间,各地群众都普遍反映,公款消费的少了,公款送礼的车队不见了,就连机关收发室也安静了许多,一个清风吹拂、清净祥和的节日正在成为新常态。

  当下的中国,作风在抓,腐败在查,政治生态有改善。可以说,作风建设在向上向好,但要说作风建设可以歇一歇、缓一缓、放一放了,则大错特错。比之作风建设的理想状态,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还有很远的路要走。诚如王岐山在8月25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指出的,现在“不敢腐”已初见成效,“不能腐”“不想腐”还要靠制度创新。要想让八项规定成为一张“名片”,“不敢”仅仅是个开始,后面还有“不能”“不想”两项更为艰巨且复杂的工作。

  为什么说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是因为在重拳出击、铁腕治理、禁令严管、法治重典下,一些人的作风转变只是权宜之计,所谓“不敢”的效果也是高压治标的结果。作风建设的目的是“不能”,为的是治本;是“不想”,需要的是信仰信念的支撑。

  这样的事例,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有人向纪委和媒体曝出本单位的“送礼清单”,却被同事骂为“叛徒”;有的把吃喝之风转移到“地下”,美其名曰“搞家宴”;有的给公款送礼穿上“隐身衣”,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还有的把狠刹歪风看成“非常时期”,以为挺过这一阵还可以从头再来。诸如此类的现象充分说明,必须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否则,“一篙松劲退千寻”。

  作风改到深处见思想、见信念、见文化、见习惯。抓出作风建设的理想状态,对党员干部来说就要形成弘扬优良作风的思想自觉、文化自觉、行为自觉。具体来说,就是脸好看、门好进、话好说、事好办;就是按章程办事、按制度办事、按规则办事,努力祛除潜规则滋长的市场和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从政环境;就是找准共产党人的角色定位,回归人民公仆的本色,树牢“当官不能发财”的理念,巩固“为官不易”成果,真正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解决好。

  “四风”问题由来已久,已成顽症。破除这一顽症,抓出作风建设的理想状态,绝非一蹴而就,必须一以贯之、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只要乘势而上、乘胜追击、乘风扬帆,坚持步步为营、处处为垒、日日为继、久久为功,一桩一项地改,一沟一壑地迈,把“非常”变成“正常”,把“被动”化为“主动”,就一定能实现由“不敢”到“不能”再到“不想”的理想状态。

  人人是优良作风的受益者,也应成为纯正作风的建设者。抓出作风建设的理想状态,需要每个人的参与。人人传递“正能量”,层层种好“防风林”,处处设置“监控点”,才能营造向上向善的好环境,形成正气弘扬、清风长拂的好气候,使好作风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


【廉政史鉴】邓小平与"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

  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那个时候,贪污一千元以上的是“小老虎”,一万元以上的是“大老虎”,现在一抓就往往是很大的“老虎”……现在的大案子很多,性质都很恶劣。

  —邓小平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十分重视反腐败工作,对于典型案例,抓住不放,一抓到底。

  1980年前后,广东海丰县打击走私贩私斗争处于高峰期,被有关方面查缴的私货在汕尾镇堆积如山。时任海丰县委书记的王仲经常跑到汕尾镇“视察”,把大量缉私物资,如当时十分稀缺的电视机、收录机等据为己有,同时大量索贿受贿,他家被戏称为“广播站的器材仓库”。王仲的行为影响非常恶劣。

  经法院认定,王仲利用职权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总额达6.9万多元。这个数字相当于当时一个普通干部100年的工资收入。最终,王仲被依法判处死刑,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经济犯罪被枪毙的县委书记。该案也被称为“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

  对于此类问题,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指出,要“雷厉风行,抓住不放”。他还强调,改革开放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那个时候,贪污一千元以上的是‘小老虎’,一万元以上的是‘大老虎’,现在一抓就往往是很大的‘老虎’……现在的大案子很多,性质都很恶劣。”他告诫全党,要足够估计到这样的形势,如果不坚决刹住这股风,党和国家就可能要“改变面貌”。

  进入新时期,为什么反腐败形势变得严峻?邓小平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思想问题,即少数干部抱着“当官做老爷”的心态,丢掉了我们党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二是制度问题,即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不够健全,同时法制不够完备。在邓小平看来,思想问题固然不可忽视,但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因此,邓小平一再强调,反腐败要常抓不懈,要建立制度,标本兼治,确保改革开放顺利发展。(张东明)


【廉政漫画】水能载舟也能覆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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