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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青阳岔镇以“四项活动”为载体 切实加强廉政教育
时间:2016-10-25  来源:   作者:王平化 田红艳   点击:

  今年以来,靖边县青阳岔镇注重发挥党风廉政教育的预防和先导作用,以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突破点和着眼点,抓好四项活动,突出廉政教育,取得显著成效。

  廉政党课活动。7月份利用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镇纪委书记王平化作了题为《学好条例准则,做合格共产党员》的讲座,镇纪委副书记田红艳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镇领导及全体党员紧紧围绕“讲规矩,有纪律”这一主题进行进行了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讲规矩、有纪律就是要严守党的纪律规矩,无论是明文规定的党章、党纪、国家法律,还是在党成长过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每一位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纪律规矩。”

  读书思廉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营造学廉、思廉、崇廉的良好氛围,筑牢党员干部防腐巨变能力,青阳岔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镇纪委组织的“读书思廉”教育活动。8月份以后,镇纪委利用每月第一个周五集体学习中、省、市、县的重要文件,以及“学思践悟”栏目,围绕学廉、思廉、崇廉、守廉”等内容,每位干部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真正实现“从廉办事”的要求。

  述职测评活动。根据镇党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全镇村干部半年考核工作的通知》,镇纪委把党风廉政责任制纳入考核内容,在考核大会上村干部(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述职述廉,并在村干部半年考核民主测评表对其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半年考核结果的主要依据。并经镇党委审查认定: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贪污、挪用集体财产的;违反新的《条例》《准则》,受到党纪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在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作风整顿活动。为了切实加强我镇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10月20日,由镇党委主持,召开了全镇党员干部作风整顿大会,会上,党委书记进一步明确了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镇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四风”,并要求我镇领导干部认真在微信群内做好“报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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