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两节期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按照中纪委“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不能放松”的要求,靖边县纪委监察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敲响节前廉政警钟。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在继续全面落实有关纪律规定的基础上,重点做到“十个禁止”:禁止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接受粽子等各种节礼、土特产和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等;禁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或管理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禁止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的党员干部、同学、战友提供食宿、景点门票等接待安排;禁止出入私人会所或住宅小区、写字楼、内部食堂“一桌餐”等具有会所性质的餐饮场所或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禁止值班期间饮酒、空岗、重要事件不报告和接待群众态度蛮横无理;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禁止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禁止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禁止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加油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禁止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纪律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节日期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盯“四风”问题,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同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举报网站等监督举报方式,积极倡导广大干部群众举报各种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