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榆林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市贯彻落实工作。市委书记胡志强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要求具体而严厉,对于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将产生重大影响。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省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明确责任,跟踪督办,有问题的严肃查处,没问题的予以澄清,坚决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一要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牢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监督管理,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倒排时间,加快进度,对整改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整改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的,对党委(党组)书记实行主体责任问责,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榆林得到不折不扣落实。二要深入对照、逐一整改。对整改方案中三个方面问题主动自查、对号入座,自觉进行整改纠正。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逐项整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强化领导、督促整改。责任领导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推动。牵头单位和具体落实单位的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全力整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督查,市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对相关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确保各级各部门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四要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各级各部门要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增强法治思维,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查真改。
会议要求,要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锲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处于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集中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巨贪”典型案件,在全市形成强大震慑。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作用以及派驻各单位纪检监察人员的职能作用,切实增强办案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