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拍蝇绝不手软 惩治腐败狠下决心
——榆林市纪委2014年查办案件工作纪实
严肃查处高耿亮、艾军、徐生虎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258起……今年以来,榆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全会精神,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办案力度,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成效。
集线索:集体排查 统一管理
畅通信访受理渠道。在市纪委门户网设立“书记信箱”和“局长信箱”,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民情直通车,市县两级开通民情直通车网络举报专区,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接访,将信访举报直达基层。今年1至11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231件(次),同比增长78.8%, “书记信箱”和“局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举报167件。把从信访举报、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网络媒体等各个渠道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由信访室登记、汇总、分流处置,切实做到从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
实行线索集中管理。制定《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领导干部问题重要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分为一般问题线索和重要问题线索,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线索由信访室备案登记后交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暂存、谈话函询、了结五类处置方式进行规范处置,报委局主要领导阅处,并由案管室进行分流督办。同时,建立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制度,召开会议3次,排查线索84个。
实行线索共享机制。加大反腐败协调力度,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重视审计结果应用,注重从审计报告中发现案件线索,每月定期召开审计结果研判会议,从中筛选案件线索并进行规范处置和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司法机关、执纪执法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43件。
转职能:围绕三转 强化保障
充实办案力量。围绕“三转”整合内部机构和人员,市纪委书记亲自召开市、县两级编制、组织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协调机构设置、经费保障、安全办案、谈话室建设等工作,市纪委对内部科室进行整合,在人员不减、编制不增的基础上增设案件检查室3件,各县(区)纪委增设案件检查室1个。市、县(区)直接查办案件人数占总编制数60%以上。
增强办案整体合力。调整办案人才资源库入库人员,将检察、审计、公安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县(区)纪委办案骨干纳入“办案人才资源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采取以案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提高全市纪检干部查办案件能力。
建设固定办案场所。该市纪委建设面积逾1000平方米的固定办案场所,谈话室墙面进行软包处理,安装录音录像设备,谈话过程实施同步录音录像,组建固定“两规”陪护队伍,配设医疗保障人员和设备,11个县(区)纪委建设了标准化谈话室,强化安全服务保障,守住不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底线。
强措施:注重考评 表彰激励
完善考评办法。为了杜绝“办与不办、办多办少、办好办坏一个样”,市纪委修订完善考评办法,从数量、质量、纪律等方面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年度考评,提高处分科级干部和移送司法机关人员考评分值,充分发挥考评制度“风向标”、“指挥棒”和“助推器”的作用。同时,制定了《2014年度县区、市直部门纪检监察重点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对查办案件考评名次靠后的县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市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分析研判会,专题分析研究全市查办案件形势和特点,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工作建议,统筹谋划下一阶段工作。在逐月通报全市查办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对上半年查办案件工作考评后进县(区)纪委分管案件副书记和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进行了约谈。
制定表彰奖励办法。制定考评表彰奖励实施办法,对年度查办案件工作成绩突出、查办重大典型案件、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办案激励机制初步形成。市纪委对2013年度4个先进集体和8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
促办案:突出主业 正风肃纪
敢于动真碰硬。1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1619件,同比增长46.9%;立案1158件,同比增长20.8%,其中县处级干部17件,同比增长88.9%,乡科级222件,同比增长141.3%;结案1055件,同比增长14.1%;给予1205人党政纪处分,同比增长12.3%,138人开除党籍或公职;4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对19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在市纪委门户网站上进行曝光。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树立“查办案件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的正确办案理念,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不护短、不遮掩,通过纪检监察部门核实了解,既掌握了情况,又为干部澄清了问题。今年以来,采取初核、侧面了解、函询、本人写出说明等方式,为252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提高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八项规定持续发力。全市立案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94件,结案93件,党政纪处分103人,涉及科级干部51人,对229名乡科级干部进行了公开点名通报。
重改革:“红黄”预警 加强监督
开展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在6个试点单位边试验、边探索、边总结、边提高,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同时,7月份,全市12个县(区)和51个市直部门全部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工作“全覆盖”。
强化上下工作监督。为了杜绝重要问题线索瞒报、漏报、迟报、不报、选择性上报、重问题轻报告、大问题小报告,以及压案不查、查而不结和处分畸轻畸重等问题,市纪委要求各县区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线索处置情况报告表》时,一并报送信访举报材料复印件;报送《案件查办情况报告表》时,一并报送案件调查报告。截止目前,12个县区纪委和51个市直部门纪检组向市纪委上报问题线索283件,案件查办情况报告49件,市纪委对18个问题线索提出不同处置意见,对1个案件查办报告提出改变处分意见。
加强同级办案监督。创新实行“红黄”预警督办机制,注重内部同级监督,缩短办案周期,市纪委出台了委局机关自办案件督办制度,对即将到核实(办案)期限或超期未结的案件,案件监督管理室向案件承办室送达黄色《提醒通知书》或红色《督办通知书》,对需延期查办案件和超期案件进行提醒和督办。该制度实施后,已对13件超出规定时限、3件即将到规定时限的案件向案件承办室送达了红色《督办通知书》或黄色《提醒通知书》,案件承办室已向委局主要领导说明超期办案原因,保证加快办案进展,尽快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