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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2014年全市政风行风测评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5-01-29  来源:   作者:管理员   点击:

为规范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促进各部门、各行业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做好2014年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纠风办在全市范围内对85个具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开展了政风行风测评。现将测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测评情况

按照省政府纠风办的要求,今年测评主要采取第三方ICD语音外呼方式,从已更新的信息库中随机抽取服务对象进行。测评开始时,市纪委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测评动员会。测评从10月24日开始到11月25日结束。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市、县(区)纠风办领导高度重视,自始至终对测评进行现场监督。测评结束后将市本级群众测评结果(占60%)与县(区)群众测评结果(占40%)加权平均相加,即为市本级部门的最终群众测评结果。测评结果包括(ICD语音测评结果(占85分)、网络测评结果(占5分)和综合考评结果(占10分)。

二、测评结果

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榆纠办发[2014]12号)文件要求,我们对全市85个测评主体进行统计,并按行政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以及医院、学校四个序列排出了等次。同时,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原汁原味的归纳整理。各部门(行业、单位)的测评等次如下:

(一)行政管理部门

优秀等次:市农业局 、财政局、文广局、教育局、卫生局、发改委。

良好等次:市水务局、工信局、商务局、信访局、科技局、统计局、计生局、人社局、旅游外事局、民政局、林业局、粮食局、宗教局、供销社、机关事务管理局、体育局。

一般等次:市中小企业促进局、扶贫办、人防办。

(二)行政执法部门

优秀等次:市国税局、地税局、盐务局、交警支队、审计局、住建局。

良好等次: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公安局、农机服务中心、司法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局、物价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局、市政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般等次:市环保局、安监局、烟草专卖局。

(三)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

优秀等次:国家电网、广电网络公司、长安银行、车管所、移动公司、建设银行。

良好等次:工商银行、邮政公司、农业银行、地方电力、中石油加油站、电信公司、自来水公司、联通公司、公路收费站、人民保险分公司、人寿保险分公司、飞机场、火车站。

一般等次:城市客运办、公交公司、长途客运站。

(四)重点测评学校排序:

市实验小学、第十中学、一中分校、高新一小、第一中学、榆林中学、第七中学、实验中学、星元小学、第八中学、第十一中学。

(五)重点测评医院排序:

榆阳区中医院、市第一医院、榆阳区人民医院、市第二医院、北方医院、星元医院。

三、测评结果运用

1、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管理权限,经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研究,由政府或政府纠风办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通报本级测评结果和等次。

2、测评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条款,即各序列排序最末单位不得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优秀”档次。各序列 “优秀”等次的单位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颁发奖牌、通报表彰。

3、对各序列测评为“一般”等次的单位,由市政府纠风办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其列为下年度重点评议对象。

4、对测评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市政府纠风办将直接反馈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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