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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强化执纪问责 督促八项规定落实新常态
时间:2015-03-31  来源:   作者:管理员   点击:

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榆林市党风政风监督室根据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重要时间节点,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使作风建设在全市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全市12个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区域位置组建了3个常态化督查组,围绕重要节点,重点督查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国内旅游、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楼堂馆所,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公款参与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私人会所、参与赌博等问题。要求各督查组将日常监督检查和重要节点督查相结合,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以此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并对全市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延伸触角,强化监督。督查组坚持问题为导向,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变间歇式监督为连续式监督、变选择性监督为全覆盖监督、变突击式监督为常态化监督。坚持重点督查,深入到矛盾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地方,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督查;实行交叉检查,在县区之间开展交叉检查;严格案件查办,根据网络及电话举报,以及群众反映及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查办,做到群众反映什么就查办什么,群众关注什么就查办什么。

严格制度,强化问责。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事宜申报纪律,进一步明确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事宜申报对象、申报要求和责任处理;强化执纪问责,建立严查快办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一律开展责任倒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问题查处到位、通报曝光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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