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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教育局“五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时间:2015-11-25  来源:   作者:刘斌   点击:

  今年以来,靖边县教育局采取“五措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两手抓、两不误。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年初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党委各班子成员工作责任。二是组织学习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印发了《靖边县教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及责任清单,厘清局长为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每季度一检查、半年一考评、年度一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股室办、局属单位、学校(幼儿园)评先、干部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强化廉政教育,增强预警防控效果。为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用好权、履好职、理好财,通过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参加廉政建设知识考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等活动开展全员预警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履职意识,预防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失职渎职;增强“一损俱损、一票否决”的危机意识。

  落实“一岗双责”,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在具体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工作落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依据各自业务分管划分股室、学校(幼儿园)和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管理。

  完善制度建设,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了《教育局限时办结制》、《教育局首问责任制》、《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读物管理规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6个管理制度,形成了权责明确、内容完整的制度体系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了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局纪检监察室廉政情况跟踪反馈制度等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加大了制度执行力,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用制度保障工作任务的落实。

  立足岗位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出台后,教育局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措施,把落实规定作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全力推进转作风、师德师风教育,促教育工作稳步发展。一是发挥局纪检监察室监督职能,把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到具体教育工作中,对公务经费使用情况实现日常化监督,防止铺张浪费。二是局机关内部加大规定落实力度,成立便民服务厅,将所有窗口业务集中一站式服务,极大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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