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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召开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
时间:2016-04-14  来源:   作者:刘华   点击:

  4月12日,靖边县召开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志琴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市纪委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今年全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现场

  王志琴书记指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政治任务,是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县乡两级纪委(纪检组)要聚焦群众利益,盯紧“农村村组、城乡社区、民生行业、基层部门”,围绕保障民利、三资管理、服务群众、项目建设等方面重点问题精准发力,主动作为,突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持续加大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持遏制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

  会议要求,2016年县乡两级纪委(纪检组)要针对十类问题加大执纪力度,严肃查处脱贫攻坚、惠农政策、土地征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救灾救济、为民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收费、环境保护等十个方面典型问题;要消除案件“零查处”现象,对目前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纪案件“零查处”的14个镇、办、场、便民服务中心的党委、纪委责令限期整改,对于下一月案件依旧是“零查处”的乡镇,县纪委将派驻工作队进驻该镇、办、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问题线索排查。将实行“月汇总、月排名、月通报”制度和约谈问责制度。对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实行每月一统计、每月一通报,并将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考核重要指标。对每月排名靠后的镇(办、场)、便民服务中心纪委书记实施约谈,并函告该镇(办、场)、便民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对每季“零初核”的镇(办、场)、便民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实施约谈,对纪委书记予以问责;对受到市纪委通报批评的镇(办、场)、便民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予以问责,对纪委书记实行责任追究。

  会议还对全县2015年及2016年1至3月份县乡两级纪委(纪检组)的纪律审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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