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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剑指扶贫领域“沉疴”
时间:2017-03-24  来源:   作者:王惠婷   点击:
靖边:剑指扶贫领域“沉疴”

  ——第一季度全县查处“微腐败”问题1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

  今年以来,靖边县纪委聚焦扶贫领域“沉疴”,持之以恒纠“四风”,强化制度建设,优化办案协作区制度,创新纪律审查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强化制度建设。靖边县纪委制定出台了《靖边县精准脱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对涉及扶贫产业扶持、扶贫移民搬迁、扶贫救济、医疗救助和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信访举报问题,采取提级办理、重点交办或下访催办等方式突出督办工作实效,做到“办理快、核实准、处理严、整改实”。

  优化办案协作区制度。重新调整优化了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每个办案协作区由一名常委担任组长,由一名办案科室主任负责联系,进一步提高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质量和水平。

  创新纪律审查方式。该县纪委通过立案“直接查”、乡镇办案协作区“协作查”、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税务、审计等部门“联合查”等方式,重点查处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该县王家湾小组会计领取柳沟村王家湾小组高171井场挖管沟劳务费共计13334.2元,一直滞留在个人手中,直到2016年11月5日才将此款发放给农户,致使群众多次上访。该县纪委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置问责,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

  靖边县纪委始终坚持执纪为民,把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惠农资金、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村级财务、“三资”管理等领域,严肃查处“职级小但影响较大、金额小但性质恶劣、事情小但反映强烈”的“小官、小案、小事”,同时,下大力气整治窗口行业腐败,今年1-3月份共查处“微腐败”问题17起,党政纪处分21人,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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