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要求,靖边县近日研究出台了《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为依据,着重对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外事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干部自律、加强督促检查等11个方面的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级领导特别是县委常委出席公务活动、用车、用房、自律等50个细节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办法》规定,要改进调查研究,明确调研主题,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改进方式,注重调研的实际效果。要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确需召开的会议严格审批,严格控制会议时间,注重会议讲话表述,切实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要精简文件简报,从严控制发文数量,严格发文审批程序,规范和减少议事协调机构发文,减少简报数量,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要规范外事活动,合理安排出访,严格出访要求和陪同人员,简约外事接待,注重出访成效。要改进新闻报道,精简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规范考察调研活动、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优化外事活动新闻报道,规范新媒体报道,加强新闻报道的统筹协调。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车辆配备,加强使用管理,建立公务车辆统一标识管理、指定地点停放和封存停驶制度。要严控办公用房标准,落实用房规定,规范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定时公开用房信息。要严格公务接待,落实接待报批制度,严格执行食宿标准,切实规范公务出行。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违规公款消费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格执行干部福利待遇规定。要加强干部自律,严格文稿发表审批,规范网络言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严肃请假报备,严守廉洁纪律,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实施办法》要求,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新桥农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按照《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涵盖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并每半年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县委办公室和县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办每半年通报1次执行情况,并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公开点名曝光。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实施办法》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级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班子成员,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按《实施办法》执行。
《实施办法》强调,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县不折不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