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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七名银行行长因化解不良贷款工作推进不力被约谈
时间:2018-09-26  来源:   作者:李晓军 王惠婷   点击: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银行和住房公积金不良贷款化解工作,近日,靖边县召开化解银行和住房公积金不良贷款工作约谈会。县长贺湘如,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王鑫,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孟春伟,榆林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康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曹文波,县委办、政府办、县域各银行、住房公积金靖边管理部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王鑫同志就化解不良贷款工作推进不力的七个银行行长进行集体约谈。

  王鑫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是全市四大攻坚战之一,事关全县营商环境的优化提档、事关全县市场信心的重新构建、事关全县信用体系的全面建成、事关全县金融经济的良性互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但就工作开展的实际效果来看并不理想,导致工作进展缓慢的因素很多,从实际工作来看,各大银行在工作当中出现懈怠苗头,存在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动劲不够大等问题。

  王鑫要求,一要思想重视。各银行机构负责同志要从心理上敲敲钟、精神上加加压、思想上提提醒,进一步提高对化解不良贷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银行在工作当中要发挥好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思想认识来推进化解不良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二要措施得力。各银行机构要围绕清贷到位的目标任务,拿出硬手段、硬措施,及时与相关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主动与涉及不良贷款的人员进行接洽、沟通、商谈,根据不良贷款的不同特质,灵活有效清收不良贷款,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三要严厉问责。开展清贷工作,必须明确各银行机构是主体,银行“一把手”、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的各自职责。拿效果交账,把清贷责任落到实处。凡是在工作推进中出现举措不力、消极对待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进行问责追责;凡是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银行机构“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程序给予组织调离或停职、免职处理;凡是在放贷过程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人员,将依纪依法严格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以铁的纪律来推动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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