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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和招投标与政府采购法规执行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专项巡察公告
时间:2019-07-11  来源:   作者:靖边县巡察办   点击: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县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招投标与政府采购法规执行,根据巡察要求和县委决定,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本次专项巡察工作。

  一、巡察时间

  本次专项巡察从2019年7月中旬开始,为期2个月。

  二、巡察对象

  所有所涉及的单位。

  三、巡察内容

  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围绕县委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书内容开展巡察,重点:

  1、了解各单位党委(党组)建设和履职情况;

  2、察看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职责情况;

  3、了解班子成员及下级负责人履职情况。

  4、前3轮巡察所涉及单位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二)招投标与政府采购法规执行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1、了解招投标与政府采购方面机构改革和队伍建设情况;

  2、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配套规定执行情况;

  3、全面检查招投标与政府采购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4、要有针对性检查中标单位在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过程及履行中标合同落实情况;

  5、重点查找从事招投标与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中介代理、项目业主单位、专家库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6、县上确定的重点(大)项目落实进展情况。

  四、巡察方式和流程

  巡察组主要采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查阅资料、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开展巡察。

  五、反映问题渠道:

  县委巡察办(组)办公地址在统万路公安局县纪委办公区,巡察办受理举报电话/传真:0912-4643041,来访来电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容只受理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招投标与政府采购法规执行(重点项目推进)有关的事项。

 巡察组

巡察事项

组长

 副组长

举报电话

通信/接访地址

电子邮箱

 第一组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乡镇、农场、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

张毅强

桑兵

  13379585270

县委巡察办508室

  BXWXCb@126.com

 第二组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各部门单位)

张梦龙

张益虎

  13347488646

县委巡察办504室

  BXWXCb@126.com

 第三组

招投标与政府采购法规执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刘鹏

樊俊强

  13347485161

县委巡察办502室

  BXWXC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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