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靖边县于2017年4月启动巡察(巡视在市县的称呼)工作,并开展了两轮巡察。9月底正式组建专职巡察队伍。现在县委负责巡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鑫同志,副组长是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孟春伟同志,成员有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晨明同志,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蒋峰同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向峰同志。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5名,领导职数1正1副,副科级巡察专员1名。主要职责是承担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部署;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督促检查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等。
县委设立5个巡察组,每个组核定行政编制3名,设正科级组长1名,副科级副组长1名,正科级巡察专员1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县委巡察工作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检查履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遵守“六项纪律”等情况,了解县委要求巡察的其他问题。
2017年11月,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中共靖边县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确定了79个本级巡察对象,确保一届任期全覆盖目标,力争通过打造过硬巡察队伍,解决一些重点突出问题,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靖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坚强保证。
专职巡察队伍组建后,市、县巡察办对巡察人员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知识培训,十八届县委第三轮巡察也是专业巡察队伍组建后的首次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