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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伟明:燃烧生命只为民
时间:2014-09-04  来源:   作者:管理员   点击:
  他视事业如生命,十六年如一日带病坚守,忍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干出了超乎常人的工作业绩;他视群众为亲人,燃烧自己,温暖群众;他坚守心中的“红线”,正直做人、公正办案。他就是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勒流法庭原庭长吴伟明
  
吴伟明工作照、生活照都很少,这是家人从他仅有的几张照片中挑选的一张生活照

面对工作:他是同事眼中的“拼命郎”

2004年3月,吴伟明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勒流法庭任庭长。2012年7月,吴伟明突然连续几周腹泻,在门诊吊了几天吊瓶也不见好转。一心扑在工作上的他也没有在意,还在这期间几次下村居解决了鱼塘承包纠纷案件。

直到当年9月,大便见血的吴伟明才在家人的催促下到医院检查,医生的诊断是直肠癌。得知结果后,吴伟明很平静地告诉主治医生:1998年的时候,他就患癌了,已经带病工作多年。对于癌症的可怕以及治疗必须争分夺秒,他很清楚,但他对医生提出的要求竟然是当时临近年底法院清案,他工作很忙,手术能不能推迟几个月?

在妻子和医生的坚决要求下,他又软磨硬泡地要求再缓几天,因为还有几个放心不下的案子和庭务工作要处理和安排。一周后,他才接受了肿瘤切除手术。

疾病的折磨和化疗的副作用,让吴伟明的体重在3个月内锐减了30多斤,领导劝他回家静养或换一个相对轻松的工作岗位,他却说:“二十几年都这么干过来的,这个时候闲下来了会不习惯的,反而对身体恢复不利。”

手术后不到1个月,吴伟明就背着家人偷偷回法庭上班。在他心中,那些棘手的案子、那些加班的同事、那些等着“给个说法”的群众……每一样都让他放心不下。

尽管上班车程长达1小时,但术后的他仍然每天最早到单位。四名法官的法律文书全部由他一个人审核签发,每一个判项、每一个标点符号他都会仔细核对;从人员调配到车辆管理,法庭大大小小的事他都要操心;协助执行、讨论疑难案件、下村居调解、处理突发事件,每一项“麻烦活”他都要亲自参与。工作中的吴伟明完全“忽视”了自己是一个处于恢复期的病人,即使是周六日的加班也不例外。

这位还处在康复期的癌症病人,干的活却最多。2012年,吴伟明个人办结案件242宗。

这样的拼劲,让同事们感动和佩服。在吴伟明的带动下,2012年,勒流法庭全年结案1877件,案件质量、审判效率等各项考核指标在区法院系统排名第二,在十个镇(街)法庭中排名第一,再次荣获先进集体。

面对群众:他是当事人的“贴心人”

群众的事,吴伟明看得很重。

去年3月,勒流街道黄连村的两户村民因为修围墙打起了相邻权官司,吴伟明准备到现场勘查调解。但是那天一早下起了毛毛细雨,他刚做完化疗,书记员担心他淋了雨感冒,劝他等雨停了再去。

“只能我们等群众,不能让群众等我们。”吴伟明坚持说。细雨中,吴伟明和同事打着伞、披着雨衣在两户农家院里仔细地丈量土地、测算通风采光和排水。看着法官在雨中忙前忙后,两户村民都很感动,当场定下了调解方案。

“凡事都要尽力。”这是吴伟明的做事原则。2013年1月31日晚上7点,勒流博澳城工地,167名工人将包工头困在工地,要求立即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刚加完班回家吃饭的吴伟明接到电话后,二话没说就直奔工地。

冬夜里,他在人声鼎沸的工地上来回奔波,安抚工人、了解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劳资双方谈判、分头做调解工作……多轮谈判下来,劳资双方终于达成解决方案。一场可能引发群体性冲突的事件就这样得到了控制。此时已是第二天凌晨3点。

在勒流街道走访,村干部和村民会告诉你,村里发生了什么麻烦事,给老吴打电话,他总是随叫随到。近年来,吴伟明先后33次带领同事深入村居开展法制宣传和巡回审判;连续4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群众到法庭听庭审、提意见,主动落实司法公开,积极开展“法庭开放日”和“开放法院·阳光司法”活动。

面对诱惑:他是廉政“带头人”

除了工作中的拼劲,吴伟明在廉政方面也为大家树立了榜样。

“公正廉明”是挂在吴伟明办公室醒目位置的一幅书法作品。酷爱书法的他常常在办公间隙临摹练字,并以“公正廉明”四个字严格要求自己。有一次,在执行某电器公司工伤赔偿案件时,公司负责人托人给他送去一个红包,希望他手下留情。吴伟明一口回绝,坚决退回,依法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公司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及时将查扣的赔偿款送到工人手中。

工作27年来,吴伟明一直坚守着心中的“红线”——正直做人、公正办案。为此,他多次婉拒亲友的说情送礼,多次退回当事人的红包现金。面对一些人的不理解甚至威胁,吴伟明总是坚定地说:“身为法官,就是要顶得住压力,经得住考验。”

工作能力强、做事有担当、不计较个人得失,这是同事对吴伟明的评价。2000年,由于行政区合并,当时的桂洲法庭和容奇法庭合并为容桂法庭,本已是桂洲法庭庭长的吴伟明变为容桂法庭副庭长。面对职位的下降,他很坦然,还主动劝说其他有抵触情绪的同志服从组织安排、努力工作。

2014年2月,吴伟明任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政委。

2014年3月,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对吴伟明的事迹作出批示:“吴伟明同志的先进事迹十分感人,是我省法官的楷模”,并要求全省法院系统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他学习。(罗世华 口述 王景喜 廖复初 吴颖君 整理)

人物档案

吴伟明,男,中共党员,1964年8月出生,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勒流法庭原庭长,现任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政委。他扎根最基层的人民法庭27年,爱岗敬业,默默奉献。他顽强与癌症病魔抗争,16年坚守审判岗位,诠释了一名优秀法官的职业追求、奉献精神。他先后多次荣获顺德法院“优秀庭长”称号,被顺德区委、区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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