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陕西省纪委监委指定,由汉中市纪委监委对米脂县委原副书记刘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焕纪律意识淡漠,漠视组织原则,为谋取个人职务晋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刘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榆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榆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焕开除党籍处分。汉中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