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靖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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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关于全面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8-08-22  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榆林市对所有村级财务进行一次集中审计,切实清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级财务不公开、村财镇管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及市纪委、市监委、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榆纪发〔2018〕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运作,全面了解村级财务状况,有效解决目前村级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经县纪委监察委、农业局、财政局、审计局研究,决定对全县村级财务开展一次全面审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需要,只有规范村组财务管理,才能促进村级班子稳定,才能化解农村矛盾,才能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村级财务管理是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农村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是基层微腐败和“小官大贪”等问题治理的重点领域。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有利于巩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二、时间安排

  本次村级财务审计从2018年8月22日开始至9月12日结束。

  三、审计内容

  主要对全县各行政村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必要时可以将时间延伸到其它年度,范围扩大到其他有关单位。

  (一)村集体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三资台账情况、三资管理制度建设及动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能用货币计量的集体资产纳入账内核算情况,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情况等。

  (二)村集体账务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村财村用镇监管落实情况,账务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等,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各项开支及报账流程是否规范合理,是否存在私自设账及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白条入账”等问题。

  (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包括专项资金管理、财务公开、债权债务管理、集体资产处置、工程项目、“四风”问题等。

  (四)村级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是否全部及时缴入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场代理服务中心,“村级资金核算专户”有否坐支、截留、挪用或擅抵债务。

  四、工作方式

  由县纪委监委组织成立工作督导组,对本次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由县农业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配合,组建业务工作指导组,人员由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业务人员组成,以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新桥农场为审计实施主体,以县农业局农经站为审计责任单位主要指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新桥农场村级审计是否规范合理、依法依规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是否严格贯彻、遵照《关于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榆纪发〔2018〕14号)文件精神,抓住工作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业务指导工作组要对所包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新桥农场按不低于30% 的行政村财务审计情况进行抽查。县纪委、监委将派专人对全县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重点对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配合不够、进展缓慢、阻碍干扰等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审计人员干部作风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全县所有被审计的村委会从发文之日起由乡镇负责通知,要求村委会组织好人员,审计人员提前三天确定工作重点,拟定审计工作方案。

  (二)审计阶段。审计采取就地审计或报送审计的方法,对被审计的村委会进行财务收支账目、经济活动及其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审计结果于10日内在各村委会公示栏上进行公布。
(三)总结阶段。由审计人员就被审计的村委会账目情况撰写审计报告、整改方案和审计工作总结。
       六、组织机构

  全县此次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局长杨翔宇担任,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刘厚芳、县审计局分管副局长王瑜、县农业局副局长尚俊宏、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王志强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全县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统筹安排与协调配合。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新桥农场也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应业务骨干全力配合本次审计工作,并制定本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新桥农场村务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逐村开展财务审计工作,并根据全县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开展审计和报送相关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新桥农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确保按期、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及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新桥农场纪委要统筹协调,督促审计单位和镇农经站、财政所等及时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必须于9月12日前完成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并及时将自查报告、审计报告和问题整改方案等相关材料报县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办公室。从8月22日开始,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新桥农场每周四上午11时前,向县农村经营管理站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每周四下午17时前,向县纪委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新桥农场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办公室报告。

  (三)切实有效化解债权债务。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新桥农场要充分利用本次村级财务审计,全面清理村级财务,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回收各种欠款,移交每届村委账务,努力化解村级债务,减轻村集体经济压力。

  (四)严肃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新桥农场在村级财务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县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办公室报送,经县村级审计工作办公室分析研判后及时向县纪委办公室移送,县纪委监委将优先处置,根据问题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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