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榆林市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思国雄环保工作整改不力问题。横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委环保督查组交办问题整改不力,2020年1月受到市委通报批评。2021年3月,思国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神木市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刘涛在物业采购项目招标中乱作为问题。2020年,刘涛在向神木市采购中心报送该市水利大楼年度物业采购招标项目相关资料时,虚增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同年9月,该项目实施招标后,刘涛无正当理由不认可评标结果,导致废标。2020年12月,刘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3.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驾驶人证照科副科长任刘鹏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等问题。2017年至2021年春节期间,任刘鹏多次收受某驾校负责人王某、校长刘某香烟、红酒、坚果、加油卡若干。任刘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任刘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原神木县粮食局局长张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6年9月,原神木县粮食局以“加班误餐”名义支出职工伙食补贴10629元。该局还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无公函公务接待、违规支出会议费培训费等问题。2021年4月张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会计张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府谷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胡文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胡文光在任府谷县房管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某在不动产抵押登记时谋取利益,收受其赠送的礼金,用于个人日常支出。2021年5月,胡文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6.绥德县文化馆原馆长王海平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8年4月,绥德县文化馆多次存在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问题。2021年3月,王海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定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四中队副队长马瑞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11月23日至26日,马瑞私自驾驶单位执法用车上下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月,马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四中队队长刘军受到谈话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