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党纪条规
知识竞赛的通知
靖纪发【2017】26号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新桥农场,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迎接全市党纪条规知识竞赛,进一步促进全县学习贯彻党纪条规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把握党内法规的精神实质,提高廉洁从政和勤政为民的自觉性,自觉遵守党纪条规,明确底线红线,在“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党纪条规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全县党纪条规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县纪委副书记蒋峰担任组长,县纪委常委李向峰担任副组长,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宣传部部长赵来来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为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届时将邀请县纪委熟悉党内法规的同志组成竞赛评判组,负责权威解答和评判。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7年6月初进行初赛选拔,6月中旬进行复赛,决赛拟定于“七一”前夕进行。初赛地点暂定于县委二楼会议室,复赛,决赛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监督执纪问责核心法规。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启动阶段(5月2日—3日):下发活动通知,广泛宣传,提高活动知晓率、影响面,调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及参赛积极性。
(二)选拔推荐阶段(5月4日—5日):每个镇、部门、单位推荐1支代表队,每队3人,共3名参赛选手,于5月6日前将参赛选手登记表(见附表)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县纪委宣传部。
(三)竞赛阶段(6月1日—7月1日):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初赛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44支参赛队同时竞赛答题,试卷由县纪委领导干部阅卷,依据各参赛队得分情况取前20队进入复赛。复赛、决赛均采取现场竞赛的方式进行,根据各参赛队得分情况取前6队进入决赛,最终评选出大赛一、二、三等奖,并现场颁奖。
决赛安排在7月1日,届时邀请县电视台栏目主持人主持整场活动,电视台全程录像,县纪委监察局网站上线播放。
五、参赛队伍
各参赛队由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新桥农场和县直有关部门推荐产生,共44支代表队。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新桥农场选派的参赛队领队由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担任,县直部门参赛队领队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领导或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担任。
(一)分组情况
1、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新桥农场各推荐1支,共计23支参赛队;
2、县直有关部门各推荐1支,共计21支参赛队,分别是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直工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文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卫计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人社局、公用事业局、民政局、能化园区管委会、中小企业园区管委会等。
(二)人员组成
每支参赛队由3人组成,并依次确定为1-3号选手;参赛人员必须是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中共正式党员。进入复赛的参赛队要有各自的统一着装。
六、复赛、决赛竞赛规则
(一)基本规则
1、各参赛队的座次,现场抽签决定。
2、答题裁定:复赛、决赛答题正误由主持人裁定,遇有违规争议的,主持人无法判定时,由主持人请求竞赛评判组。
3、各参赛队基准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通过竞赛增减,比赛结束依据各队得分高低排定名次。
4、选手答题须起立作答,答题完毕后须回复“答题完毕”,在规定时间之外回答的内容无效。
(二)答题规则
竞赛题分为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三类。
1、必答题规则
(1)必答题共三轮。每队每人1题,按队员场上座位顺序,面向观众,从左至右,依次为1-3号队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或不完整不得分。
(2)选手答题时间从主持人把题目读完后开始计时,不得超过规定时间,超时不得分。
(3)必答题按每队1-3号队员轮流作答,其他队员不得代为作答或提示,否则扣相应得分。
2、抢答题规则
(1)抢答题每题10分,答对加10分,答错扣10分。
(2)各参赛队需要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再抢答,可在规定时间内商议和补充。提前抢答视为犯规,扣10分,不再增补试题。
(3)抢答题答题不得超过规定时间,超时无效。
3、风险题规则
(1)风险题共两轮,分为10分、20分两类,每类各20题,答对得相应分数,答错扣相应分数,各代表队可自由选题或弃选。
(2)各参赛队按座位顺序选题、答题,题目一经选定便不得更改,已选过的风险题不再重选。
(3)参赛队内部可在相互讨论后,选派一名选手起立作答,队内其他选手可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答完题应说"回答完毕"后方可坐下,“回答完毕”后不得再补充作答。
(4)风险题不按分值区别计时,讨论时间30秒,不得超过规定时间答题,超时无效。
(三)复赛、决赛附加赛规则
1、比赛结束时,如果出现参赛队积分相等而影响名次、获奖等次评定时,积分相等的代表队进行附加赛。
2、附加赛题型为抢答题,规则同前,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七、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集体奖6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组织奖4个,届时为集体奖、组织奖颁发奖牌,为获得集体奖的参赛选手颁发奖杯及证书。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组织参与、选拔推荐作为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有效举措。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进度,确保竞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此次竞赛活动将列入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广泛动员各级党员干部踊跃参加,促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熟知党规党纪,领会精神要义,努力营造学党纪条规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标准,严格选拔。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的标准,认真在本单位、本系统中选拔优秀参赛选手,确保将最优秀的参赛选手推荐出来。
(四)以学促廉,学以致用。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本次党纪条规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不断“学、思、践、悟”,自觉做到常读于口、常记于心、常用于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做到先学一步,做好带头示范,深刻把握党纪条规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履职能力。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县纪委宣传部)电话:4643020
联系人:王惠婷 崔波 邮箱:jbjwxjsh@163.com
中共靖边县纪委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