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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坚持问题导向 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时间:2019-04-26  来源:   作者:王惠婷   点击:

  今年以来,靖边县纪委监委按照中省市纪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着力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工作推动不力问题,进一步形成“打伞破网”的工作合力,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印发《靖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加强县纪委监委与县政法委、司法、公安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共同商会、线索案件筛查、查办情况反馈等相关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同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联动,加强与各乡镇纪委沟通,将扫黑除恶同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即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共同协作排查问题,并在会上集中反馈分析,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发挥出整体工作合力。

  加强教育营造氛围。线上,在靖边纪委监委网站增设“扫黑除恶专栏”,依托电视、网站等传统媒体资源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广角、提高覆盖面,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微博、QQ等新媒体资源传播速度快、交互性强、超时空等优势,大力宣传推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要求、重点打击内容;线下,利用“西涧丹林”杏花节等群众聚集点开展宣传,同时,发动各乡镇纪委通过设置咨询台、宣传点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切实走入百姓生活,提升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广度和深度,营造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举报热线、12388信访举报热线、纪委监委网站举报、微信公众号举报等平台作用,制定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同时,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投诉箱、电子邮箱、宣传单等载体,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再次,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并全面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印发《靖边县纪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案件集中排查复查的通知》,对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筛查、起底,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查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严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的问题,严格监督、铁面执纪,认真落实“一案三查”机制,加强对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在专项斗争中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既查“保护伞”“关系网”,也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领导班子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联点包案工作机制,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案组,一案一组,保证扫黑除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优先查办,快查快处。截止4月中旬,共受理问题线索31条,立案5件,了结9件,经核查反映失实1件,正在初核办理16件。

  推动工作向基层延伸。把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结合起来,严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建立健全村级清单监督制度,加强对村级事务的有效监督,提高乡镇纪委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效,破解乡镇纪委监督村级事务缺乏有效抓手的难题,从源头上遏制基层“微腐败”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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