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工作统一部署,从2019年12月初开始,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纪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按照巡察工作方案,严格纪律要求,认真履职,制定了巡察纪委的工作方案,发布了巡察公告,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1个,发放调查问卷、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分别137份,收回137份。召开动员会1次,召开汇报会(座谈会)1次,召开组务办公会4次,学习会4次,开展专项检查1次,暗访1次,发现问题10个。
2020年8月27日,县委书记、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组长刘维平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纪委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专题会听取了十八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县委书记刘维平发表重要讲话,对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刘维平书记指出,要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着力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又要着力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好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近年来,县纪委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能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积极践行“两个维护”,扎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党建工作中,党委能立足本职,带动各支部提升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能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能以“三会一课”为抓手推进党员教育管理。但在巡察中仍发现了不少问题,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差距。
1、县纪委虽然能够在第一时间学习最新的理论、文件和讲话精神,但在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差距,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不够深入,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还不够细致,在学深学透、融会贯通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对加强监督执纪工作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做到“两个维护”现实检验的认识还不够,学习的方式大部分是利用“周二学习大讲堂”,通过会议传达进行学习,集体学习多,个人自学较少。
2、部分干部积极性不够,工作满足一般现状,对一些具体工作,主动上手抓案件查办、推动解决问题不够,特别是对联系的乡镇纪委案件查办指导督促不够,致使一些乡镇纪委不敢、不会、不想查办案件,自办案件较少。
3、部分干部不主动想、不主动办,局限于过去的模式,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还有差距,特别是强化日常监督还不够,主要问题线索还来源于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交办,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对如何创新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采取更精准有力的举措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还不够,争先创优意识不强,缺乏开拓性。
(二)党的组织建设有待加强,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细化。
1、党的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县纪委行政编制60个,事业编制26个。县纪委现有干部87人,行政岗61人,事业岗29人,公益性岗39人,从县级各单位抽调到县纪委16人。县纪委干部被市纪委抽调7人,县纪委干部被省纪委抽调1人。县纪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党风室主任长期被省市纪委借调,第七、第八派出纪检组组长空缺,政务监督投诉中心主任空缺。
2、县纪委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细化,制度优势有待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不够充分,对被监督单位开展日常监督不够深入,发现问题、有效监督、查办案件能力不够强。对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追责还不够深入。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水准、把握政策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乡镇纪委履职主责主业有待提高,监督力度表现宽松软,作用发挥不到位。
1、执纪问责的积极性不高,乡镇纪委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多以配合上级纪委监察机关为主,自己主动开展监督、进行执纪问责的案件少之又少,甚至根本没有,查办的案件基本都是涉及群众举报、上级督办后才启动调查处理程序,问责措施多是批评教育和一般性警告提醒。乡镇纪委接案后紧迫感不强,没有坚持快查快结的原则办案,工作缺乏周密计划,案件初核时间一延再延,五六个月也有不完成初核任务的现象,甚至存在2018年的案件至今未处置完毕,严重超时限,乡镇纪委对信访转办件办结情况:2018年、2019年、2020年的信访转办案件共363件,反映村干部319件,领导干部44件,办结250件,未办结113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干部9件,领导干部1件;诫勉谈话村干部1件,领导干部1件;初核了村干部211件,领导干部27件。
2、乡镇纪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责主业意识淡化,部分乡镇领导班子、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未见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手册,未见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乡镇纪委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识不足,未能将全部精力致力于监督责任的发挥上,海则滩镇等5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纪委书记除了履行本职职责之外,还承担了其他事务性工作,纪委副书记虽说是专职,但却是将主要精力放在其他业务处理上,削弱了纪委力量的正常发挥,导致乡镇纪委总体开展工作进度缓慢。
(四)反腐败斗争意识不够强,廉洁自律意识有待提升。
1、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顶风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所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有的党委、政府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缺位和漏洞,纪检监察机关有针对性地提出查漏补缺、堵塞漏洞的意见建议还不够多,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仍然繁重,要加大惩治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纪委财务监管不严,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不到位,廉政风险较大,2019年9月25日—30日分两次支宣传费196340元,两次都执行的为靖办字[2019]114号文件精神,分散金额避开集中采购;报销费用不严格,审批把关不到位,2019年4月29日,支付靖边县冯洋汽修厂修理费8056元,无车牌号,无驾驶人员签字。
(五)县纪委对县委巡察办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质效有待提升。
自2017年巡察以来,县委巡察办移交给纪委问题线索及信访件173件,立案查处34件,初核了结108件,未办结31件。
1、第一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51件,立案查处8件,初核了结35件,未办结8件。
2、第二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7件,立案查处7件,初核了结10件。
3、第三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79件,立案查处19件,初核了结55件,未办结5件。
4、第四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26件,初核了结8件,未办结18件。
移交村干部问题线索79件,村干部受党纪处分的20人,移交县管领导干部问题线索94件,领导干部受党纪处分的1人。
二、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规范管理问题线索,提升办案质效。在办理案件时,认真做实做细案件的研判、调查、反馈环节,多措并举提升案件的办理质效。对交办的问题线索启动案件监督管理程序,通过督办、催办、限期办理等方式,动态掌握案件线索办理情况。
2、进一步强化党的组织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和有关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等,以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消化超编人员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强化乡镇纪委主责主业意识,推动乡镇纪委工作。明确主题责任清单,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手册,扎实开展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4、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升纪委监督制约力度,严格财务监管制度,认真学习贯彻《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财务审批制度。
以上反馈意见,请纪委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请在反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报送纪委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两个月内报送纪委和主要负责人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要向党内和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长:张梦龙
副组长:王国栋
成员:张益虎张海燕黄建华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