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委巡察办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对巡察办议事目录、领导分工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
此次修订一是根据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制度,建立了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事管理、党建工作、反腐倡廉工作、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其他9大类23项制度,涵盖了集体决策事项全领域和关键环节,规范了集体议事决策方式和程序,提高了领导决策水平。二是依据《关于印发<中共靖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靖办字〔2019〕24号)文件精神,明确了领导分工,细化了岗位职责,强化了责任落实,确保每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三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书要求,细化了靖边县委巡察办班子及其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从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五个方面分解工作任务,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靖边县委巡察办通过对制度的修订完善,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更好地发挥巡察“利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