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中省市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本轮巡察工作。
一、巡察人员和对象
本轮巡察,县委将派出5个巡察组,采取巡部门带下属单位和巡镇带村的方式,对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龙洲镇和红墩界镇共5个党组织开展十九届县委第一轮常规巡察工作。
县委成立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采取省市县巡视巡察三级联动的方式,重点对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县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
县委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采取“点穴式”巡察的方式,不进驻相关部门单位,而是盯住重要问题和突出问题找责任单位,谁负责巡察谁,哪里问题突出就去哪里了解情况。
二、巡察时间
县委第一轮常规巡察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专项巡察从2021年10月下旬开始,为期2个月。
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从2021年10月下旬开始,为期一个半月。
三、巡察内容
县委第一轮常规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指导方针,把握政治巡察方向,突出政治巡察效果,紧扣“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线索。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统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要求情况,相关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粮食储备、流通政策法规情况,聚焦关键少数,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推动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
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坚持“谁负责巡察谁、谁问题突出巡察谁,谁有问题向谁反馈、谁有问题谁来整改,谁有责任问责谁”的原则,对照县委政府工作要求,重点了解近三年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建设、工程拨款、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环节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和不正之风。
四、巡察方式和流程
巡察组主要采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查阅资料、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开展巡察。
五、反映问题渠道
县委巡察办(组)办公地址在统万路111号,来访来电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巡察组只受理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党员干部重要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巡察办主要受理巡察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中共靖边县委巡察办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