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8日至6月2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10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巡察反馈会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了县委巡察反馈工作会议精神,细致研讨了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结合反馈意见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清单》,确定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落实单位和完成时限;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利用每周三时间,通过领导干部专题讲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使党员干部真正领会了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精神内涵,进一步提升了其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二是认真做好各项优待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全年共计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357.01857万元、残疾军人护理费4.8344万元、军休人员工资121.35万元、医疗补助费39.7203万元、住房补助资金3.6万元;为112人发放了家庭优待金508.73万元;为21名现役军人家庭送去立功受奖奖励金3.1万元;为7508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采集了信息、悬挂了光荣牌,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三是经2021年县委议军会研究,在我县8个便民服务中心、新桥农场设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了挂牌,明确了分管领导、站长及1名工作人员,具体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我局与县委组织部协调,目前除中山涧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未配备外,其余16个镇(街道)站长已全部配备到位。
四是在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16个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了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解决了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向县财政争取了23万元困难退役军人专项救助资金,采购了米面油、棉衣等慰问品;向县政府争取了专项资金,救助生活困难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1619人,发放慰问金6.4万元、米面油1500份、年画1619张。
五是开展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大排查大治理工作,深入基层服务站实地调研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通过现场办公的形式,指导退役军人服务站解决了工作重点不清、制度不健全、办公场所不固定等实际问题。
六是重新修订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邀请专家辅导、观看红色影片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全年共计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观看红色电影、学习视频6次,外出参观学习1次,前往县党群服务中心学习2次,邀请县委宣讲团走进机关宣讲2次;有效利用学习强国、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等APP,大力丰富了党员干部的学习方式。
七是深入开展了班子成员进下属单位、党支部书记进支部讲党课活动和“人人上讲台”活动,截至目前,党组书记上讲台讲课1次,班子成员进下属单位讲党课7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引导党员干部养成了主动学习的好习惯。
八是以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三会一课”等基本党建知识,真正做到了入心入脑。
九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对于心得体会撰写方面,切实做到了本人亲自撰写心得体会,2021年全年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共计60余篇,使党员干部真正实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十是将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情况纳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局系统全体干部、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及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了退役军人保障法,并配发了《退役军人保障法释义》《退役军人保障法实用问答》《退役军人保障法辅导读本》等,同时不定期深入各退役军人服务站督导检查了退役军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退役军人保障法》真正落到了实处。
十一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靖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了“送政策进军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宣传了军人优待政策法规,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有效利用单位门厅LED显示屏、单位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深入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各项内容,引导社会各界加深了对《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认知,在全社会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关于“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与具体要求有差距”问题
一是将我县“三区三地一中心”建设中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方面的列入了我局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实现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与靖边建设有效衔接、深度融合。
二是2021年10月21日组织开展了新任站长业务政策知识培训,就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主要内容、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主要职责等进行了系统解读,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衔接。
三是严格落实常态化服务退役军人“对象清、任务清、责任清、核查清”工作机制要求,紧密结合走访慰问、常态化联系等,组织局系统干部深入困难退役军人家中,详细记录了退役军人及其家庭的主要诉求,将102名困难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及时录入了帮扶援助服务系统,为32人申请、发放了退役军人关爱基金15.3万元。
四是将12名转业士官安排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联合县人社局将68名大学生本科退役士兵聘用到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组织2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完成了职业技能培训并全部取得了驾驶证;扎实开展了“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联合县人社局举办了靖边县2021年劳动就业创业“春风行动”招聘会及大型网络直播招聘会,为退役军人提供岗位约200个,达成就业意向30多人,同时认真做好推荐就业后的后续跟踪工作;指导帮助我县退役军人创办企业陕西效丰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参加了省市退役军人“新征途”创业大赛,并取得了全市二等奖、全省优秀奖的优异成绩;帮助22名退役士兵完成了高职扩招身份认定;对1520余名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进行了实名登记,建立了常态化联系机制;通过微信群、单位微信公众号宣传、发布有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招聘信息等,并通过手机APP“秦云就业”平台进行个人信息实名认证,形成了实名制就业精准动态登记、教育培训促就业能力提升、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典型示范引领、优质服务送上岗、动态跟进服务保障的闭合循环模式;组织12名退役军人参加了线上就业洽谈会;推荐4名退役军人参加了“初心不改,使命梦圆乡村振兴”农业创业技能培训;组织12名转业士官进行了为期10天的岗前适应性培训。
五是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动监测预警机制,在“八一”“十一”等特殊时期形成了工作预案,对重点涉军群体人员动态去向进行了摸排,并积极向公安、信访等单位做好备案;严格落实局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和一名干部接访;扎实做好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接待来访人员95人次,在退役军人事务部信访信息系统等网上信访渠道受理案件24件,并已全部化解完毕。
六是认真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组织专人认真记录会议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七是根据靖办发〔2021〕1号《中共靖边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靖边县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工作方向。
八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列入我局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靖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任务清单》,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明确了工作方向、提供了工作思路、注入了强大动力。
九是通过党员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开展专题研讨、观看专题讲座视频等,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指示精神,切实做到了学懂弄通做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了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及时发现和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局党组书记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认真填写了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并坚持经常性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填写《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确保了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局党组书记认真听取了班子成员汇报分管下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
四是班子成员深入分管下属单位就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听取了分管下属单位负责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分管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帮助分管下属单位解决了存在的实际问题。
五是组织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以典型案件剖析、以案促改工作为抓手,结合省、市、县典型案例,对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常性“咬耳扯袖”;深入开展了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和“廉洁齐家·德润靖边”家风建设活动,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并为局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集中发放了“廉洁齐家·德润靖边”家风建设活动倡议书;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观看了《反腐枪声》《不一样的焰火》《兴衰之鉴》等廉政警示教育片,将县纪委查处的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在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警示,引导广大干部从正面典型中中汲取力量、查找差距,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通过上述工作的扎实开展,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作风建设更加有力,一年来,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六是根据制定的赵正永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工作任务和整改重点,重新梳理、规范、完善了有关工作材料。
七是派驻纪检组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开展了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组织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开展了自查,未发现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存在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和任性用权等问题。
八是派驻纪检组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涉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的相关业务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查看了相关资料,要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报了自查报告,各项优待抚恤资金均能足额按时发放,未发现其存在截留挪用等问题。
九是派驻纪检组组织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了党纪党规学习培训,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十是派驻纪检组组织退役军人事务局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靖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县第十九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精神和县纪委查处的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的通报。一年来,未发现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发生违纪违法现象。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凡是现金支出,按照条例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坚决杜绝了支出现金时不走现金支票的情形。
二是严格按照《中共靖边县委办公室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边县县级机关差旅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报销差旅费,未发生其他工作人员差旅费打入会计个人账户的情形。
三是经我局与县财政局积极对接,已于2021年12月底开通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截至目前,已按照相关程序将我局的各类固定资产全部纳入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管理。
3.关于“政务工作规范化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规范发文字号管理,杜绝了发文字号空位现象的发生。
二是完善了秘密文件管理制度,对于涉密文件、资料由局办公室保密员专夹专阅,领导签字阅办后严格按照规定保管涉密文件,未发生失泄密情形。
4.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省委第十巡视组、市委第一巡察组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检视出的问题,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了责任人员、责任单位上,同时建立了相应的整改台账,使问题整改取得了实际成效。
二是局党组依据制定的整改方案,对标对表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出的问题,督促班子成员以“钉钉子”精神进行问题整改,实现了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切实把问题整改落到了实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年共计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让中心组学习做到了制度化;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于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决策事项,事前广泛征求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了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决策的科学决策的水平。
二是制定完善了《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议原则、会议内容等,进一步厘清了党组会与行政会的界限,有效杜绝了会议混淆现象的发生。
三是目前正在与县委组织部协调中,争取2022年底配齐短缺的副局长。
四是对于在乡村振兴工作中选派的人员,我局未给其安排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未发生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仍分管单位工作的情形,确保驻村人员能一心一意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五是我局灵活运用政务公开栏、单位门厅LED显示屏、单位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了党务和政务,扩大了我局党务、政务公开的范围,切实提升了群众的知晓率。
六是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在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广泛听取了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原原本本反馈给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开展谈心谈话时,切实做到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民主生活会召开过程中,在开展相互批评时,班子成员都本着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所提意见既中肯又触及思想灵魂,真正开出了“辣味”。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严格履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2022年年初根据干部日常表现和工作业绩,局党组重新调整了局机关股室设置,并任命张新艳同志为财务股负责人,杜绝了使用干部中论资排辈现象的发生。
二是严格执行制定的考勤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真签到签退,同时积极督促局系统干部职工按时上下班,使局系统干部职工养成了主动签到签退的习惯,进一步严肃了干部作风、强化了工作纪律。
三是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外出办事时在请示相关领导或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同意后,同时到局办公室进行了报备,并由局办公室填入考勤表,同时返回后及时告知办公室,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进行了汇报,有效监督了干部职工的动态去向,实现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四是严格执行制定的请销假制度,局系统全体干部请假均按相关程序报批,同时对于请病假工作人员,要求其提供了相应病例、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确保了请销假制度执行的规范性。
3.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支部工作的重要事项、制定工作计划,充分发挥了支委议事决策作用。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共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员大会5次、支部委员会12次、党课7次,实现了“三会一课”的制度性和规范性,今后将长期坚持并形成常态。
三是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批评辣味十足,同时利用年度组织生活会契机,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党支部(党员)活动,并将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按时报送至县委组织部,使党内组织生活真正严肃起来。
四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修订了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保证了在下届支部换届选举时程序合规。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严格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对问题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各类问题反弹回潮。把巡察整改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紧密结合,坚决摒弃为了整改而整改的错误思想,全面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推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上来,体现到改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作风上来,奋力谱写靖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2-4623595;邮政信箱:靖边县北大街117号退役军人事务局;电子邮箱:1558720376@qq.com。
中共靖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