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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为才有位
时间:2023-12-18  来源:   作者:王惠婷   点击: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让担当有为者有位。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为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领导干部提供坚强保障。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树立新时代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选干部,真正把那些政治过硬、实干苦干、敢抓敢管的干部发现出来、重用起来,让担当有为者有位。

严明纪律要求,让消极无为者失位。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在能下,根本目的是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提振领导干部的精气神。受官本位、不正确政绩观等影响,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严重贻误事业发展。《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特别是针对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提出切实举措,进一步引导领导干部跳出舒适圈,自觉摒弃怠政懒政之风。

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让干部能下也能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也要做好后半篇文章,对下的干部不能弃而不用、一下了之,要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各项工作考准、考实,细化量化基层党建、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等责任目标,发挥考核风向标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抓早抓小,当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时,要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帮助干部认识问题、认真改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真正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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