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靖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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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县纪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时间:2020-12-30  来源:   点击:

2020827日,县委书记、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组长刘维平同志主持召开十八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听取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纪委开展的巡察情况汇报。在充分肯定县纪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及县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刘维平同志关于十八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讲话,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关于巡察县纪委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从“两个维护”的高度落实整改责任,努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靖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改任务及措施

(一)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差距。

1.县纪委虽然能够在第一时间学习最新的理论、文件和讲话精神,但在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差距,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不够深入,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还不够细致,在学深学透、融会贯通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对加强监督执纪工作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做到“两个维护”现实检验的认识还不够,学习的方式大部分是利用“周二学习大讲堂”,通过会议传达进行学习,集体学习多,个人自学较少。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机关各室部(中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为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以过硬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打造高素质队伍,确保把学习成果及时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提高工作质量的措施。

牵头领导:杜芳霞

责任领导:薛国华

牵头室部:组织部

配合单位:机关各室部(中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2.部分干部积极性不够,工作满足一般现状,对一些具体工作,主动上手抓案件查办、推动解决问题不够,特别是对联系的乡镇纪委案件查办指导督促不够,致使一些乡镇纪委不敢、不会、不想查办案件,自办案件较少。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把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作为必学内容,扎实开展“我是靖边纪检监察人”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周周学、月月考以及集中学习、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突出实战化需求,讲求培训质量,提升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工作实效。二是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和使用,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充实进来,对业务能力强且有法律、财经、计算机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使其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对办案出色的同志予以提拔任用。三是充分发挥协作区办案的优势,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包抓乡镇调研指导工作,机关联系乡镇各综合室部进一步加大对所联系乡镇的督查和指导力度,通过“三双”机制的运行,切实解决乡镇纪委不会、不敢、不愿监督的问题。

牵头领导:薛国华

责任领导:蒋 峰、张玉坤、刘晓林、邵智洋、高 强、杜靖彬、张 宏

牵头室部:组织部

配合单位:办公室、党风室、案管室、审理室、信访室、宣传部、信息中心、干部监督室、各乡镇纪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部分干部不主动想、不主动办,局限于过去的模式,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还有差距,特别是强化日常监督还不够,主要问题线索还来源于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交办,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对如何创新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采取更精准有力的举措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还不够,争先创优意识不强,缺乏开拓性。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照灯”作用,充分利用在一起办公、在“一个锅里”吃饭的优势,及早发现问题,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使“常驻的巡察组”的职能得以体现。二是进一步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牵头领导:薛国华

责任领导:张玉坤

牵头室部:办公室

配合单位:组织部、案管室、党风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党的组织建设有待加强,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细化。

1.党的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县纪委行政编制60个,事业编制26个。县纪委现有干部87人,行政岗61人,事业岗25人,工人3人,公益性岗39人,从县级各单位抽调到县纪委16人。县纪委干部被市纪委抽调7人,县纪委干部被省纪委抽调2人,县委扫黑办1人,原单位服务1人。县纪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党风室主任长期被省市纪委借调,第七、第八派出纪检组组长空缺,政务监督投诉中心主任空缺。

整改措施: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大干部轮岗交流,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大力推进县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全面加强委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牵头领导:杜芳霞

责任领导:薛国华

牵头室部:组织部

配合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有明显成效

2.县纪委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细化,制度优势有待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不够充分,对被监督单位开展日常监督不够深入,发现问题、有效监督、查办案件能力不够强。对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追责还不够深入。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水准、把握政策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准确把握“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持续深化“三转”,主动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大力推进乡镇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补齐纪检监察工作短板,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效能。三是树立“查办案件就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做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对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四是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增强履职能力,突出实战化训练,提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把握政策的能力。

牵头领导:薛国华

责任领导:邵智洋

牵头室部:组织部

配合单位:党风室、各审查调查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乡镇纪委履职主责主业有待提高,监督力度表现宽松软,作用发挥不到位。

1.执纪问责的积极性不高,乡镇纪委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多以配合上级纪委监察机关为主,自己主动开展监督、进行执纪问责的案件少之又少,甚至根本没有,查办的案件基本都是涉及群众举报、上级督办后才启动调查处理程序,问责措施多是批评教育和一般性警告提醒。乡镇纪委接案后紧迫感不强,没有坚持快查快结的原则办案,工作缺乏周密计划,案件初核时间一延再延,五六个月也有不完成初核任务的现象,甚至存在2018年的案件至今未处置完毕,严重超时限,乡镇纪委对信访转办件办结情况:2018年、2019年、2020年的信访转办案件共363件,反映村干部319件,领导干部44件,办结250件,未办结113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干部9件,领导干部1件;诫勉谈话村干部1件,领导干部1件;初核了村干部211件,领导干部27件。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乡镇纪委案件查办的督查督办工作,对于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二是县纪委机关各综合室部(中心)分别固定联系2个乡镇纪委,强化乡镇纪委在初核过程中同联系室部(中心)的交流研讨,找准症结、督促乡镇纪委在办理问题线索时程序合规、定性准确、行文规范。三是针对乡镇纪委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实行双约谈机制,对连续3个月零立案的约谈乡镇纪委书记,连续6个月零立案的约谈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牵头领导:蒋峰

责任领导:高强

牵头室部:案管室

配合单位:机关各室部(中心)、各乡镇纪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乡镇纪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责主业意识淡化,部分乡镇领导班子、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未见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手册,未见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乡镇纪委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识不足,未能将全部精力致力于监督责任的发挥上,海则滩镇、杨米涧镇、中山涧镇、龙州镇和天赐湾便民服务中心5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纪委书记除了履行本职职责之外,还承担了其他事务性工作,纪委副书记虽说是专职,但却是将主要精力放在其他业务处理上,削弱了纪委力量的正常发挥,导致乡镇纪委总体开展工作进度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把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查办案件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把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对当年查办案件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所在单位不能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乡镇纪委不能评为先进纪检监察组织,所在单位的领导应提出改进措施,对工作不称职或不适合做纪检工作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调整意见。二是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力量薄弱、配备缺乏科学性等问题,纪检部门要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配强配好专职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三是对专职不“专”的5个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切实深化“三转”。

牵头领导:薛国华

责任领导:邵智洋

牵头室部:组织部

配合单位:办公室、案管室、各乡镇纪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反腐败斗争意识不够强,廉洁自律意识有待提升。

1.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顶风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所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有的党委、政府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缺位和漏洞,纪检监察机关有针对性地提出查漏补缺、堵塞漏洞的意见建议还不够多,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仍然繁重,要加大惩治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整改措施:一以贯之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

牵头领导:蒋 峰

责任领导:高 强

牵头室部:案管室

配合单位:干部监督室、各审查调查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完成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2.纪委财务监管不严,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不到位,廉政风险较大,2019925日—30日分两次支宣传费196340,两次都执行的为靖办字[2019]114号文件精神,分散金额避开集中采购;报销费用不严格,审批把关不到位,2019429日,支付靖边县冯洋汽修厂修理费8056元,无车牌号,无驾驶人员签字。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财经纪律,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开展设备采购及项目建设。二是严格报销程序,按照财务审批程序,对报销凭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牵头领导:薛国华

责任领导:张玉坤

牵头室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五)县纪委对县委巡察办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质效有待提升。

2017年巡察以来,县委巡察办移交给纪委问题线索及信访件173件,立案查处34件,初核了结108件,未办结31件。第一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51件,立案查处8件,初核了结35件,未办结8件。第二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7件,立案查处7件,初核了结10件。第三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79件,立案查处19件,初核了结55件,未办结5件。第四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26件,初核了结8件,未办结18件。移交村干部问题线索79件,村干部受党纪处分的20人,移交县管领导干部问题线索94件,领导干部受党纪处分的1人。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巡视巡察问题线索处置监督办法,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协作配合,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二是健全完善督查督办制度,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核查问责,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到位,促进制度机制完善。

牵头领导:蒋 峰

责任领导:高 强

牵头室部:案管室

配合单位:信访室、党风室、各审查调查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办

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由机关党委书记薛国华同志任组长,纪委常委邵智洋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室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问题清单,分工协作,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纪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反馈的5大方面10个问题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梳理,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室部、配合单位和整改时限。通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会、碰头会,稳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紧密联系实际,促进全面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改出结果,改出成效;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明确整改的时限,认真分析研究,有序推进整改。按照整改方案的推进步骤,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确保县委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都有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都能得到有效落实。对巡察反馈的一些共性问题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统一部署安排,对涉及到业务工作方面的一些问题,要分类布置,再统一汇总,责任领导和牵头室部协调配合,督办推进,力求不留死角。

()注重建章立制,力求取得实效。对照巡察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对已不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进行废止和逐步更新。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由组织部牵头,各室部联动,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全面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力求取得实效。


附件:1.靖边县纪委监委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巡察县纪委的情况反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2.靖边县纪委监委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巡察县纪委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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