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靖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时间:2018-08-15  来源:   点击:

靖纪发〔2018〕35

 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治“四风”,按照《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实施方案>4个文件的通知》(陕纪办发〔2018〕45号)要求和《榆林市纪委关于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安排,县纪委决定在全县集中“四风”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是全面从严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党中央管党治党的一张金色名片,是一场输不起的持久战,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纠防并举,合力推送,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不能有歇歇脚、松松气的想法。特别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3+X”纠正“四风”专项整治,以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吃喝为重点,结合我县公车私用、“私车”、公务接待超标准、超人数陪同等突出“四风”问题,正风肃纪,惩戒追究,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形成“头雁效应”。县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严字当头、真抓真管,抓铁有痕、踏留印,忠诚履职、真抓实于,综合施策、靶向执纪,整治“四风”问题不松劲不停步,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整治“四风”问题不松劲不停步,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稳中求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专项整治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这次整治重点针对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够配套等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梳理一批问题,健全一批制度,形成长效化机制,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一)深入自查(8月15日一9月15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专项整治列出的问题清单,对2016以来“四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享乐三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一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清单。1.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落实。比如,不仅会议多,而且要求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也多,存在“不开会不算重视”“非一把手不能开会”的现象2.是否存在工作中不担当不尽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比如,有的热忠于做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扎实做研究和落实工作有的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搞“材料出政绩”;有的惯于层层转嫁责任,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有的弄虚作假,搞数据造假。3.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比如,有的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有的态度恶劣、“冷硬横推”;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4.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的问题。比如,有的领导干部下基层主要是陪同上级调研,很少真正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有的存在看“盆景”式走马观花式调研现象。二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清单。1.接待超标准问题。比如,有的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餐、不缴纳食宿和交通费用;有的变相套取资金大量存放或购买烟酒礼品;有的国有企业以业务招待为名违规吃喝。2.公款旅游问题。比如,有的打着学习考察等幌子公款旅游,且出现一些新动向有的以“考察全域旅游”为名行公款旅游之实;有的借接受“红色革命教育”为由绕道旅游。3.一些单位仍然存在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4.“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比如,有的简单用砌墙打隔断方式整改,甚至隔断形成“四面墙”的封闭空间,浪费严重有的做虚假“加法”,在办公室中加放桌椅,以达到人均面积合规假象,其实仍由其个人使用。5.分批次、多地点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6.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7.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比如,有的以节假日值班补助、加班误餐补贴、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有的以会议费、培训费、项目经费中核销公款吃喝费用;有的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深入查找,分类梳理,建档登记,明确责任主体、时限要求和整改措施,坚持不放过一个问题、不放一个疑点、不放过一条漏洞、制定一批整改措施、完善一批制度设计、创新一批体制机制,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各级党委(党组)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负责,并将自查情况分类汇报县纪委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专项整治工作履行监督责任,纪委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纪委同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处理。未经县纪委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处理。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10月10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六大纪律”,县纪委牵头组织、联合审计、财政、工商、税务、公安、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和随机检查的方式,综合运用巡察、经济责任审计、核查票据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四风”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对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全市乡镇机关灶管理的指导意见》(榆纪发(2018)6号)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县纪委明察暗访组至少检查5个乡镇。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从严问责,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全面总结提高(10月11日ー10月30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流理,按照边边改、即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同时制定完善部管理制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每个单位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务实管用制度。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和县直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于10月25日前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既是省纪委督导和检查重点,也是省委第六巡视组提出的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其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将其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安排、组织、谋划和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和职能都门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二)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使其上升转化为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整改,对共性问题要即知即改,对典型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的问题要全面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三)把握政策、宽严相济。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对主动自查并积极整改到位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查纠不到位的、整改不力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对自查问题仍为“零”的,县纪委将重点关注,适时组织抽查;对对抗组织审查、弄虚作假、隐匿销毁证据的,要严肃处理。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中省市县监督检查仍然发现“四风”问题突出的,实行责任倒查,既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凡是在专项整工作结束后发现未予查纠整改的违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四)强化督查,从严问责。各级党组织要肩负起全面从严治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抓经常,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崇尚纪律、遵守纪律、执行纪律。要坚持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要建立快速核查处置机制,检组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快速处理,严肃处理,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诚勉谈活、通报批、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要强化通报曝光,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问题,教育、警示、震慑广大党员干部,释放出越住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要开展明察暗访,县纪委将组建明察暗访组,对全县各单位和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进行“全覆盖”检查。

     各镇各单位请于8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靖边县纪委

                                      2018年8月15日

上一篇:靖边县纪委监委关于受理机关干部作风集中整顿问题举报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中共靖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靖边县监察委员会 

网站备案:陕ICP备190187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