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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0-04-21  来源:   点击: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新桥农场,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执纪从严的强烈信号,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1.张家畔街道办事处干部陈建兴故意损毁他人财物问题。2017年10月5日,陈建兴酒后与邻居发生口角矛盾,将邻居家的玻璃和大门损坏,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3月,陈建兴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席麻湾镇东高峁村原村支部书记雷春喜、原监委会主任刘军军违规挪用人饮水项目资金、套取附着物补偿款问题。2012年,雷春喜、刘军军利用职务之便,以金盆湾农综灌溉井及配套为名,将省住建厅帮扶村委300000元人饮水项目资金挪用,其中用于管网支出60000元,剩余240000元用于村委日常开支。同时以八名村民名义虚报套取9笔损坏附着物补偿款共计132638元,其中用于学校煤改电购置变压器、高压线路架设开支65000元,用于村委电脑打印机的购置和村委广场、办公场所的维护等工程开支58000元,剩余9638元用于村委差旅费开支。2020年3月,雷春喜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军军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五里湾便民服务中心小张渠村计生主任周成截留、挪用群众合疗款问题。2019年1月,周升成将代收的小张渠村的29户95人19000元合疗款侵占,用于偿还个人账务。2020年1月,周升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有的酒后滋事、损坏他人财物,有的挪用项目、套取补偿款,有的截留、挪用群众合疗款,这些“微腐败”侵害的是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惩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规守纪,从中吸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事关人心向背和党执政基础的巩固。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基层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惠农、土地征收、“三资”管理、扶贫等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处遁形,让人民群众真正看得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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