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靖边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将纳入常态化运行轨道。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向乡镇纪委述廉。农村集体决策“三资”事项,要经村党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村务公开报》入户公开决议执行情况,由村民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计划年内在全县建立覆盖22个乡镇、214个行政村、15个涉农部门的阳光农廉公开监管体系,依法公开涉农政务及农村事务,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县农经站将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日常指导和监管,对村干部开展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涉农项目实行台账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