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
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方法步骤
(一)普遍评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民主评议办法》,制定民主评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于7月13日前将民主评议工作方案、评议汇总情况报告加盖公章上报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713办公室)。
(二)重点评议。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评议组,重点对县法院、检察院、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公用事业局、交通局、文广局、卫生局、安监局、计生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住房公积金靖边管理部、能化园区管委会、中小企业创业园区管委会等24个部门,张畔镇、东坑镇、杨桥畔镇、宁条梁镇、小河乡、乔沟湾乡、王渠则镇、青阳岔镇、龙洲乡、高家沟乡、红墩界镇、黄蒿界乡等12个乡镇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的民主评议。
重点评议按照下列步骤开展:
(1)暗访调查。各评议组深入评议乡镇、部门及其管理服务对象当中,通过询问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了解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等方式,对作风整顿、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暗访调查。
(2)实地查验。重点查阅被评议乡镇、部门会议记录、学习记录,干部作风整顿、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总结,党员干部自查登记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班子对照检查报告,整改方案、整改台账,督查督办、查处问责案件材料,万名干部下基层、领导干部下访接访、便民服务网络体系、“三项长效机制”等制度资料。随机抽查被评议乡镇、部门的2个下属单位有关干部作风整顿、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3)个别谈话。评议组随机在被评议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及管理服务对象中选取部分人员谈话,听取意见和建议。
(4)召开汇报、测评会。汇报会由被评议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全体科级干部参加会议,邀请10名左右管理和服务对象参会,部门分管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会结束后评议组向参会人员发放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满意度测评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结果由评议组统计汇总。
(5)现场评议。由评议组主持召开现场评议会,参会人员为被评议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评议人员根据暗访调查、满意度测评和下属单位检查情况,向被评议部门进行询问,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询问事项进行说明;评议组对被评议部门整顿整治工作进行评价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被评议部门主要领导现场表态,承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措施。
(6)考核计分。评议组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及整顿整治工作情况,依据量化评分标准倒扣分计分办法,对被评议乡镇、部门整顿整治工作进行百分制考核。
(7)跟踪督查。根据各评议组对被评议部门的民主评议报告,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评议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8)公开通报。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评议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民主评议和考核计分情况,研究确定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工作考核分值和等次,通报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