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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干部作风整顿民主评议办法
时间:2012-07-07  来源:   作者:管理员   点击:
靖边县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
民主评议办法
 
  为深入了解和客观把握全县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开展情况,准确评估整顿整治效果,查找存在的问题,把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工作推向深入,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变干部作风,服务转型跨越”主题,以民主评议为手段,坚持边评边改、以评促改,促进全县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加快转型跨越、建设幸福靖边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评议范围
  各乡镇党委、政府,新桥农场,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靖单位。
  三、评议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 (5分)
  1、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2、党政主要领导履责情况;
  3、班子成员履责情况;
  4、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情况。
  (二)动员部署情况 (3分)
  1、工作方案制定、报送情况;
  2、动员会议召开情况;
  3、领导班子研究工作方案、出席动员会议情况。
  (三)学习教育情况 (5分)
  1、党的纯洁性教育开展情况;
  2、组织理论、业务学习情况;
  3、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4、学习教育考核情况。
  (四)宣传报道情况 (4分)
  1、宣传方案制定、实施情况;
  2、在中、省、市、县各级媒体宣传情况;
  3、向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和被《工作简报》采纳情况;
  4、利用自有媒体宣传情况;
  5、典型报道、通报情况。
  (五)查摆问题情况 (15分)
  1、问卷调查活动开展情况;
  2、通过函询、座谈、走访等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情况;
  3、自查登记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班子对照检查报告撰写、登记、报送情况;
  4、公开承诺情况;
  5、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6、对问题、建议、意见分类梳理情况。
  (六)整改落实情况 (15分)
  1、整改方案制定、报送情况;
  2、整改台账建立情况;
  3、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4、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突出问题解决情况;
  6、整改落实公开情况。
  (七)督查督办情况 (10分)
  1、督查督办机制情况;
  2、各阶段工作督查暨“五个集中整治”专项督查情况;
  3、开展明察暗访情况;
  4、对上级转办、领导批办、媒体披露问题的督查督办情况。
  (八)查处问责情况 (15分)
  1、干部作风整顿信访举报机制情况;
  2、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投诉办理情况;
  3、重点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情况;
  4、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处理问责情况;
  5、干部作风整顿工作问责情况。
  (九)万名干部下基层、“三问三解”情况 (6分)
  1、访民情问民意情况;
  2、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情况;
  3、化解民怨促和谐情况。
  (十)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情况 (4分)
  1、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机制情况;
  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
  (十一)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情况 (6分)
  1、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2、窗口服务单位公示承诺情况;
  3、窗口服务态度、质量、效率情况。
  (十二)“三项长效机制”落实情况 (6分)
  1、村矿和谐发展长效机制落实情况;
  2、矛盾排查化解长效机制落实情况;
  3、基层组织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
  (十三)干部作风建设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6分)
  1、完善制度情况;
  2、创新制度情况;
  3、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评议方式
  评议采取普遍评议和重点评议的方式组织实施。
  普遍评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民主评议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普遍评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民主评议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重点评议。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各界人士组成的评议人员,通过满意度测评、明查暗访、现场点评,对事权比较集中、万人问卷调查中筛选出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的评议。
重点评议对象:
  1、张畔镇、东坑镇、杨桥畔镇、宁条梁镇、小河乡、乔沟湾乡、王渠则镇、青阳岔镇、龙洲乡、杨米涧乡、红墩界镇、黄蒿界乡等12个乡镇。
  2、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公用事业局、交通局、文广局、卫生局、安监局、计生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住房公积金靖边管理部、能化园区管委会、中小企业创业园区管委会等24个部门。
  (二)评议步骤
  1、制定评议方案。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召开民主评议动员部署会议,按照民主评议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报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2、开展满意度测评。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乡镇和各部门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满意度测评,县直各部门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本系统下属单位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满意度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的,方有资格评为先进单位;满意率在60%以下,整顿效果差的单位,一律补课。测评结果汇总后如实上报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3、暗访调查。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议人员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及其管理服务对象,通过查阅有关工作资料,询问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了解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治理情况等方式,对作风整顿、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暗访调查。
  4、现场评议。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面对面评议大会,在听取被评议单位干部作风整顿工作汇报的基础上,由评议人员根据满意度测评和暗访调查情况,向被评议单位进行询问,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询问事项进行说明,然后评议员对被评议单位作出客观中肯、一分为二的评价,对取得的成绩要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直言不讳。被评议单位主要领导要现场表态,承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措施。
  5、考核计分。评议小组针对评议内容及整顿的实际情况,依据量化评分标准实行倒扣分的办法,对被评议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被考核为85分以上评为先进单位,70分—85分评为良好单位,60分—70分评为一般单位,60分以下评为较差单位。
  6、跟踪督查。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评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五、组织实施
  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全县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民主评议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本乡镇、本部门民主评议工作。乡镇、部门要把民主评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重要保障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民主评议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六、结果运用
  县作风整顿办全面掌握和认真分析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民主评议情况,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2012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民主评议为先进单位的,全县通报表彰;民主评议为较差单位的,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整改,第二次评议仍达不到要求,对主要领导实施问责处理。
附件:
  1、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满意度测评表
  2、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3、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考核计分标准

靖边县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
满意度测评表
测评单位: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评价
满  意 基本满意 不 满 意
对干部作风整顿暨
“五个集中整治”
活动的总体评价
     

查摆问题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活动取得实效      
对深化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
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注:请在评价选项相应栏中打“√”,选两项及以上者测评表作废。

靖边县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
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测评单位:                           汇总时间:  年  月  日
发放测评表数   收回测评表数  
有效测评表数  
测评情况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总体评价      
满意率  
查摆问题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活动取得成效      
对深化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可附页):
  审核人:                               汇总人 
注:1、满意率为满意数和基本满意数之和占有效测评表数百分比。
2、意见和建议栏必须填写。

靖边县干部作风整顿暨“五个集中整治”考核计分
                                                                  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实际
扣分
备注
组织领导情况
5
未建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扣2分。    
未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扣1分。    
党政“一把手”未亲自动员部署,督导推进,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扣1分。    
领导班子成员未结合分工,各负其责,协助推进,扣1分。    
动员部署情况
3
未于2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并上报市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扣1分。    
未于2月底前召开动员会议,扣1分。    
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动员会议不足一半,扣1分。    
 
学习教育情况 5分
未制定并实施党的纯洁性教育工作方案,扣1分。    
未组织理论、业务学习,或少于5次,扣1分。    
未组织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或少于2次,扣1分。    
未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扣1分。    
  未进行学习教育考核,扣1分。    
宣传报道情况
4
未制定并实施宣传方案,未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扣1分。    
各乡镇在县媒体宣传少于5篇,县直部门少于1篇,扣1分。    
未按要求向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扣1分。    
未进行典型报道、通报,扣1分。    
查摆问题情况
15
未认真组织问卷调查活动,活动结果未按期上报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扣3分。    
未通过函询、座谈、走访等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扣3分。    
未组织党员干部撰写自查登记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班子对照检查报告,扣3分。    
未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扣3分。    
未对问题、建议、意见分类梳理,扣3分。    
 
整改落实情况
15
未制定整改方案并按要求上报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扣3分。    
未建立整改台账并按要求上报县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扣3分。    
未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扣3分。    
未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扣3分。    
未解决突出问题,扣3分。    
未公开整改落实情况,扣3分。    
督查督办情况
 10
未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扣2分。    
未组织开展各阶段工作督查和“五个集中整治”专项督查,扣3分。    
未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扣2分。    
未对上级转办、领导批办、媒体披露问题进行督查督办,或未按期报结,扣3分。发现1件扣1分,扣完3分为限。    
查处问责情况
15
未建立干部作风整顿信访举报机制,扣3分。    
未认真受理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投诉,并按期办结,扣4分。发现1件扣1分,扣完4分为限。    
未重点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扣4分。    
未严格实施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处理问责,扣4分。发现1案扣1分,扣完4分为限。    
 
万名干部下基层、“三问三解”情况    
6
未制定活动工作方案,扣1分。    
领导班子成员未深入基层联系点广泛走访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每人形成调研报告少于1篇,扣2分。    
未结对帮扶困难群众,解决基层突出问题,扣2分。    
未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扣1分。    
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情况  4 未建立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机制,扣2分。    
领导班子成员未深入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扣1分。    
领导班子成员未通过热线电话、互联网、信访接待中心等不同形式,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难题,扣1分。    
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情况
6
未开展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扣2分。    
未实行窗口服务单位公示承诺,扣2分。    
窗口服务态度冷漠,服务质量差,效率低下扣2分。    
“三项长效机制”落实情况
6
未建立并落实村矿和谐发展长效机制,扣2分。    
未建立并落实矛盾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扣2分。    
未建立并落实基层组织建设长效机制,扣2分。    
干部作风建设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6 未完善制度,扣2分。    
未创新制度,扣2分。    
有制度而不执行,或制度不完整、不详实、没有可操作性,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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