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靖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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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纪检监察微信2015年第7期(总21期)
时间:2015-10-30  来源:   点击:

  【廉政要闻】靖边县举办新《廉洁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解读暨党风廉政形势报告会

  

  11月3日,靖边县邀请省委办公厅纪检组长郑东平来靖,就新修订的《廉洁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及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作了专题报告,县委书记、县长刘维平主持会议。

  

  县委书记、县长刘维平主持会议

  

  省委办公厅纪检组长郑东平受邀做专题报告

  在报告会上,郑东平组长结合多年理论研究和工作经验,用身边真实的事例和丰富的历史案例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进行了深入的辅导,重点从《准则》和《条例》的新特征、关注度比较高的相关条款及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关键词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全面阐述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的新形势。郑东平组长的讲解主题鲜明,思想深刻,重点突出,内容丰富,使广大干部扩展了思路,开阔了视野,提高了认识。

  刘维平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全县党员和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两部党内准则、条例,联系实际,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县纪委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真正使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做到熟记于心、运用自如,带头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真正把 “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机关的全体县级领导;各镇(街道)、新桥农场、便民服务中心党委书记;镇长(主任)、人大主席、副书记;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中省市驻靖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纪检监察系统全体干部等近500人参加了报告会。

  【廉政要闻】靖边纪委专题学习解读贯彻新《准则》和《条例》

  10月30日,靖边县纪委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刘继雄主持会议,委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会议。

  学习会上,县纪委常委李向峰对《准则》和《条例》作了专题讲解,重点解读了《准则》和《条例》的新变化,分析了两项法规的特点,并以真实的事例和丰富的历史案例讲解了两项法规需要把握的界限。

  会议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提出三项要求,一要率先学习,新《准则》和新《条例》为全体党员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指南,全体纪检干部要率先学深、学透、学懂这些“家规家法”,把握好纪检监察的“尺子”,自觉践行 ‘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二要模范践行,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发挥模范示范作用,以身作则,带头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举止,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三要依规执纪,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要牢记于心,做到依规执纪、严格执纪、严肃执纪,让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绳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廉政时评】习惯在监督下干净干事

  新特点、新要求、新提法……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公布以来,媒体持续解读,广大党员干部也都在“揽镜自照”,明是非、知行止。然而,亦有少数人感到不舒服,觉得不自在,认为“捆住了手脚”。殊不知,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天经地义,只有“从谏如流,自觉接受监督”,才能时刻保持清醒、行稳致远。

  能不能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是衡量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天经地义。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干部的起码素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党员干部靠开门纳谏发现缺点、查找短板,靠群众监督警示自己、鞭策自己,靠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使“严”和“实”的作风得到大力弘扬,极大地凝聚了党心民心。

  良药苦口利于病,监督约束利于人。在党员干部队伍中,有的同志虚怀若谷、从谏如流,热忱欢迎监督。然而,也有少数人一提到“监督”二字就反感,刻意逃避监督,置监督于不顾。有的对同志的批评不当回事,只记在本子上不放到心里去;有的对别人“提领扯袖”的做法不以为然,搞“一提就跳、一扯就闹”那一套;还有的对制度漏洞只钻不补,热衷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些都是缺乏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愿在组织和人民监督下工作的表现。

  对党员干部需要信任,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少数党员干部虽然接受党的教育多年,但最终走上邪路,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是,把各种监督当“儿戏”,把“严”和“实”的要求当“耳旁风”,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当“橡皮筋”,唯我独尊、自以为是,忘乎所以、私欲膨胀。

  监督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摄像头,也是正容镜。有了监督,可以减少或杜绝“闯红灯”,给人以警醒和纠正错误的机会,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因此,要把监督当作组织的一种关心,群众的一种关爱,做到“察纳雅言,从谏如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严”和“实”的要求一刻都不能放松,监督也应成为一种常态。尤其是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不管习惯不习惯,喜欢不喜欢,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不会缺位,与其刻意回避监督,不如坦然面对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成长成才、干净干事。

  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也是最好的防腐剂。自觉接受监督,要敢于曝光,把自己的思想、工作状况晾出来。心底无私、襟怀坦白,就没有见不得人的事情。有的同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唯恐见光,这是要不得的。只有坦然面对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才能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厌约束,蕴祸患;监督好,大有益。(桑林峰)

  【廉政文苑】兰草

  兰花,又被人誉为幽谷佳人、幽客、君子兰等,可我却不喜欢那些华丽的名字,我称呼它时,总是将“花”字去掉,称为“兰草”。工作以来,我多次调换办公室。每换一室,我都喜欢在屋子里种上几盆兰草。我以为,文字工作者是“种植”寂寞的人,兰草则是最能陪伴寂寞的草。

  同事用一个圆形透明玻璃瓶子装着清水,将一棵“吊兰”苗子放进水里。同事说:“这种兰只需要空气、阳光和水,而且还用不着在阳光底下,屋里就能活。”不久,兰草便长出白嫩小根了。日复一日,根系发达起来,在清水瓶里如银龙翻飞,头上一团绿色和头下一捆银带,装点出纯洁、质朴的气氛。

  在兰草边翻阅报纸,却看到兰草的名字出现在一则报道中:一高级干部“落马”,从他的家里搜出大批财物,其客厅的兰花盆里都藏满黄金……我不由侧目望向身边的兰草,它好像并不高兴,似乎还有点哀伤。我能理会这种悲哀:兰草无辜,却要被贪官拿来“遮掩晦气,彰显家风”。好在昂贵的花盆里栽的只不过是塑料仿制品,是假兰草。 

  兰草不是塑制品,有生命,要生活;可是却能一尘不染,一生不贪,没有非分之想,只求空气、阳光和水分,甚至连一撮泥土都可以不要,而活得又是那样坦荡,那样潇洒。

  古往今来,世人赞美它的诗文万千。古代文人把诗歌之美喻为“兰章”,友谊之纯喻为“兰交”,朋友之真喻为“兰客”。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也用“秋兰兮青青”“芷兰幽而有芳”,寄托心中理想的品格。我想,我们的民族如此不吝赞美它的质朴与坦荡,那是因为我们的心灵始终需要它。(黎衍俊)

  【廉政漫画】粘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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