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的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建议。为了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内容及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巡察反馈会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了县委巡察反馈工作会议精神,细致研讨了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结合反馈意见和财政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清单》,确定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落实单位和完成时限;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阶段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等工作。
二、整改内容及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制定《财政局2022年学习计划》,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两部分,确保全面学习。
(2)制定了2022年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指定专人记录会议记录,已进行8次党组集中学习。
(3)对2020年主题教育对检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形成台账进行整改。
2.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决策部署有差距。
(1)及时调整充实县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和主要领导负责制,修订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并制定了工作方案。
(2)严格按照限额举借地方政府债务,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债务总量未超出政府债务限额,将长期坚持。
(3)根据联防办工作要求,离靖返靖人员信息报送、物资储备、消毒消杀、疫苗接种等台账。制定《财政局2022年防汛救灾抢险应急预案》
3.财政主责主业职能发挥不明显。
(1)将严格执行《预算法》有关规定,控制全县一般性支出,减少年度预算追加支出,长期坚持。
(2)强化组织收入均衡入库,简化环节,并以告知书形式通知各单位,加快支出,长期坚持。
(3)2022年计划安排支出1亿元,总体兑付率达到90%左右,2023年底完成,全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后,2021年度全部按省厅要求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做到应纳尽纳。
(4)依据靖编办发(2020)19号文件规定制定《工作方案》,理清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履行工作职责。
(5)组织了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明确了各财政和统计所工作职能,配备了设施设备及机构设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局党组是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议,分析研判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考核指标,并将其列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2)制定了《财政局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并组织对分管单位、领域进行了调研督查,梳理排查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精准落实工作责任。
(3)凡财政局党组会议以民主生活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等,邀请纪检监察组派驻财政局组织参加。
2.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待加强。
(1)制定出台股室撤并工作方案,已完成台股室撤。
(2)进一步规范相应验收程序,制定相应管控制度。对于线下[(633)即工程类项目60万元、货物、服务类项目30万元],财政局一律不参与项目验收;对于线上(633以上)项目实行项目验收邀请制,由项目实施单位函告财政局,财政局统一安排参加。
(3)建立县级动态项目库、编订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立项目按程序进行申报,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后,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审核,加强监督检查。
(4)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采前审批、采前备案”制度,未经审批或备案财政不得拨付资金。
(5)出台了《企业酬薪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等相关政策。
3.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较为薄弱。
(1)将对中、省、市有关财政投资评审文件进行深入细致研究其政策内容,并依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拿出方案,对已出台的《靖边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暂行)》进行重新修订,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更加规范,合理运行。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靖边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53亿元,聘请专业证券公司、会计事务机构进行审计达到信用评价AA级,评级费用160万元,经财政局党组会同意已报县政府,待政府会议通过。
(4)启动约谈机制,核实限高人员相关事项,及时掌握本单位限高公职人员详细情况,通过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取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尽快申请人民法院解除限制高消费令。紧密联系县人民法院,实时掌握财政系统干部职工限高信息,及时处置。
(5)将驻银办28名同志安排划转,并均已到岗履职。
(6)成立了干部作风工作专班,制定了《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实施方案》,开通了调查问卷,畅通举报渠道,扭转了一定的工作作风。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完善。
(1)以强化党管人才为统揽,突出政治标准,建立和完善人才管理新机制,依靠制度管好人才、用好人才。以提高人才素质为核心,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新机制,多措并举出人才。以优化人才结构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人才吸引新机制,千方百计引人才。同时,完成了人员轮岗交流工作。
(2)积极与组织部门对接,拿出人事方案,人员已配备到位。
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1)开展“党建+规范”提升支部标准化建设。按照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制定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突出抓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卡,确保动真碰硬,不走形式。制定了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突出抓好规范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和台账。
(2)局党组及下属单位建立完善“三重一大”议事目录清单,严格“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必须由财政局党组会议的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派驻纪检委人员参加,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3)开展“党建+规范”提升支部标准化建设。按照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制定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突出抓好档案规范、记录规范、流程规范、文书规范,机关党支部分类建档,规范整理,以档促建,特别是强化党支部规范使用《“三会一课”记录本》。
3.基层党建工作短板突出。
(1)有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完成支部整合,制定了党建年度计划并实施,年度财政工作会上坚持党建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积极与组织部门对接,完成支部整合更名以及换届工作。制定专人,规范机关党委会议记录。
4.巡视巡察及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有差距。
(1)从新整理了工作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及扫黑除恶整改会议记录,并将佐证材料附到台账里,长期坚持。
(2)已将《财政局巡察整改意见实施方案》和《财政局巡察问题整改台账》报送县巡察办。
(3)2月底协议到期后进行撤户处理,已安排专人对接,并完成了撤户,在原财政监督检查局长离任审计中关于“2020年未记账”的问题,目前已对2020年度账务进行记账,整改落实完成。
(四)粮食购销领域巡察问题
1.关于“对储存企业在粮油购销环节中一年监督检查2次,落实《靖边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不全面”的问题
通过查看企业粮油收购、存储、销售环节的资料台账和实际储备情况有了充分的掌握,真正做到“心中有数”,从而规范了粮食购销程序和办法,确保了粮食安全。
2.关于“在玉米、小麦等粮油收购、存储、销售等环节没有全程跟踪监督,监管责任缺失”的问题
通过多次检查和紧密的跟踪与监督,进一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企业在粮油购销等环节和粮油储备的实际情况,降低了企业在粮油收购、存储、销售等环节的风险,确保了我县粮油储备安全。
3.关于“对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够”的问题
提高了企业对设立涉粮补贴资金台账的重要性认识,使得企业的涉粮补贴资金台账得到进一步规范,确保了补贴资金的专款专用。
4.关于“未按照公益性定位和改革要求,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行使出资人管理职责,对其进行经营业绩考核”的问题
通过考核,对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国有资本情况以及企业管理和履行社会职责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对国有企业在增强经济活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靖边县财政局党组将以落实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着力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三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县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中共靖边县财政局党组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