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4日至2023年5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十九届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2023年10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十九届县委第二轮巡察住建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学深悟透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举一反三,贯彻推进,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督促检查。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住建局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省反思,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达成共识、明确目标。以党内文件形式下发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股室),按照“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工作原则,分别明确了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住建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督导检查组,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住建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先后对局属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效进行了督导检查,客观全面地点出存在问题,督促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住建上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同步推进。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抓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果、“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住建局党组根据巡察反馈的3个聚焦方面40个问题,制定了114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15项,需要常态化坚持的25项,巡察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方面
1.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不深入。2021年度未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学习计划也未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谈话了解到有36%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主题不清楚,对“两个维护”等最基本的理论知识不掌握。
整改措施:①进一步完善住建局党组政策理论学习计划,安排专题学习会议对习近平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和交流研讨,将习近平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推动靖边住房和城乡事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贯穿落实在“十四五”规划和2023年重点工作的方方面面。②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党的政策理论学习,制定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安排表,将《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著作选读》等列入学习计划,按时间、按步调组织开展学习工作,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决策和有效举措。
整改结果:一是制定完善了《2023年度党员干部学习计划暨“人人上讲台”学习活动实施方案》围绕11方面确定57项具体学习内容,同时安排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机关股室负责人等27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依次开展人人上讲台活动,政策理论学习取得明显成效。二是结合主题教育活动,聚焦全县住房、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事项,共开展集中学习11次,组织交流研讨3次,检视整改发现问题16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对照实施方案及理论学习安排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了专题学习,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2.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照本宣科的多,深入思考的少。对什么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的要求进行问答,39名党员干部回答错误的占43.6%;有71.8%党员领导干部对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知道。
整改措施:①健全常态化学习工作机制,及时收集整理最新政策理论方针和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利用每周二固定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同时督促干部职工做好学习强国、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继续再教育等线上培训学习,将学习积分获得情况和笔记摘抄情况作为年终干部评优树模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②组织开展政策理论知识考试,对干部职工政策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摸底,针对测试不达标的干部职工及时通过约谈等方式进行警醒教育,着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浓厚学习氛围
整改结果:一是制定了《2023年度学法计划》,将住建行业法律法规按月进行组织安排,确保将法律法规主要精神学习与中心工作发展相结合,增强学法的精准性、实效性,同时将每周二固定为住建局政策理论集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行业政策方针;二是督促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强国、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学习,学习强国活跃度达到80%,陕西干部网络学院通过率达到85%;三是组织18名新申报执法证件工作人员参加了执法证件考试工作;组织系统21名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参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线上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2023年度法律知识测试,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住建局在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中,全省排名倒数第二,全市排名倒数第一;2017年住建局将608套公租房借于精准扶贫移民安置户,2019年公租房已经分配到户,至今未交房入住,保障对象反映强烈,多次形成信访件;2018年立项,2023年完成装修的1044套公租房未交付入住。
整改措施:①住建部门在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中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风险普查工作,涉及图斑20余万个,此项工作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因图斑体量大及前期省级系统服务器不稳定等原因,在2022年3月份阶段性工作进展排名中出现全省排名倒数第二,全市排名倒数第一情况。住建局高度重视,由班子成员带队,组织系统40余名干部协助开展信息采集质量初检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了普查任务,此项工作已销号。②加快推进608套公租房项目立项等前期手续办理,力争年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于2024年完成装修工程并交付入住。③积极协调县政府尽快与森达公司遗留问题化解达成一致,组织施工队伍进场完成1044套公租房尾留工程建设,确保保障对象早日分配入住。④做好保障房领域信访问题化解,建立信访举报投诉台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矛盾问题进一步激化。
整改结果:一是涉及的20余万个图斑已全部上传系统并通过省级部门验收;二是启动了国税局、政府办、交通局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惠及住户273户,改造楼宇12栋。目前,税务局、政府办家属楼正在实行电梯加装工程,林业局、交通局、自来水公司、矿管局家属楼已完成外墙保温和真石漆工程,预计将于2024年3月底气候转暖后复工改造。三是积极推进森达公司遗留问题化解,确保1044套公租房尾留工程建设,目前我局已起草出化解方案,近期将提交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
4.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房地产领域存在风险。据统计现有城区未售库存8671套,总面积134.54万平方米,其中天河城片区已建成商品房库存套数1267套,库存面积16.01万平方米,在建商品房增量库存1988套,增量未售面积43万平方米,库存总面积59.01万平方米;新区片区已建成商品房库存套数150套,库存面积0.88万平方米,在建商品房增量库存套数2681套,增量未售面积34.6万平方米,待建项目(文锦华庭)180套,规划面积2.6万平方米,库存总面积35.48万平方米;其他区域已建成商品房库存套数81套,库存面积1.15万平方米,在建商品房增量库存2504套,增量未售面积38.9万平方米,区域库存总面积40.05万平方米,商品房存量较大,存在风险;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采取村企合作的模式,住建局党组织缺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保障、信用体系等行业监督和管理,存在潜在风险;消防工作存在风险。全县具备入住条件的住宅小区177个,绝大部分消防栓在冬季不能正常使用,消防安全隐患较突出;建筑工地存在安全风险。质安站预防监管缺位,对项目工程“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措施监管不力,导致靓景华庭、金地华府等工地发生安全事故;燃气管理存在风险。燃气安全事故防范意识不强,对“三合一”场所燃气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轻工市场,老车站火灾事件就是由于燃气罐使用不当造成;某燃气公司未经审批安装燃气设施,未按燃气经营范围从事燃气活动,提供燃气服务,住建局仅以罚代管,对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①制定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工作方案,及时从源头上对各类风险隐患进行管控,切实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广大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②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做好管控土地供应,管控土地出让,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节奏,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住宅小区服务质量,降低房屋售价,以限价商品房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销售,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购房群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理性购房,防止出现扎堆购房、哄抬房价等问题发生,逐步减少库存压力。③严把村企合作开发项目入口关,防范合作起始阶段的风险。鼓励与实力强、信誉好、管理规范、法人和实际控制人社会公德职业操守好、继往开发建设项目业主评价高、社会口碑好、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度高的开发建设企业合作,有效化解村企合作开发项目潜在风险。④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进一步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快房地产项目线上监管平台建设运用,建立房地产市场运行监督机制,对房地产市场销售面积、投资建设面积和竣工面积进行动态监测,实施动态调控。⑤分门别类建立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针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住宅小区,督促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完善消防管道的保温施工,保障冬季小区消防系统的运行;针对未组织竣工验收的住宅小区,梳理问题清单,及时报送县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加快推进消防验收工作,同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到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消防使用过程日常管理。⑥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工作人员监督工作责任,加强行业培训,加大日常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四口五临边”等重点部位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时督促完成隐患整改销号,对整改敷衍应付、屡改屡犯等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行政措施进行惩戒,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⑦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加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区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完成燃气安全信息系统上传,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台账,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及时组织对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见底清零,同时督促涉及燃气公司尽快完成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整改结果:一是提请县委办、政府办印发《关于切实化解防范风险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将遗留问题处理、保障业主权益、防范烂尾、整顿物业服务、遏制新增风险等列为重点化解内容,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制定了《靖边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预售资金监管范围、期限、标准等内容,同时建立了在建房地产项目动态监测机制,将12个在建项目纳入监测范围,确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三是对城区住宅小区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排查摸底,建立了《靖边县住宅小区基础消防设施情况统计表》,截至目前排查出存在消防设施隐患小区54家,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针对已竣工验收的住宅小区,由县物业指导中心督促物业企业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针对未组织竣工验收的住宅小区,已将问题线索推送到县消防救援大队督促整改,并加强消防使用过程日常管理。四是督促县质安站制定了《关于落实干部职工包抓监管项目的通知》,对纳入监管的在建项目落实了包抓领导、具体责任人和责任股室,并明确了包抓工作职责,确保项目日常监管实现全覆盖,同时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发现的“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责令现场进行了整改,对新区某房地产项目项目经理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扬尘治理不达标等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五是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部门、行业从业人员分阶段开展了燃气安全培训,在政府广场等醒目位置开展了燃气安全宣传,编制燃气安全简讯,通过短信的形式,定时向社会进行推送,同时启用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系统,将2687户燃气企业用户纳入系统监管,发现隐患问题173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另外针对某燃气企业未经审批安装燃气设施,未按燃气经营范围从事燃气活动等问题,前期已进行了3万元行政处罚,对某石油液化气经销公司违规售卖液化气瓶等问题进行了2千元行政处罚,有效地在行业内形成警示震慑作用。
5.住建局党组贯彻县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践行人民价值理念不主动。2022年县委要求以住建局牵头联合其他单位解决34个小区“办证难”遗留问题,现还有23个小区未得到解决;历年来在城市建设中遗留问题较多,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推进不力。芦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滨河路建设工程进度缓慢,西环路中段、红柳路南段等区间道路因土地报批、电力杆线迁移等问题影响工程进度,住建局党组协调保障乏力。住建局党组撤并股室等内部改革力度不够,原有16个股室,撤并股室4个,新增2个(党建办公室、消防审查股),建工股和消防股分离。编制7个股室。按要求未达到30%。
整改措施:①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遗留问题化解一盘棋思想,加强与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专班沟通对接,及时梳理汇总遗留问题化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集中进行协商研究推进,同时制定房地产领域风险化解一楼一策工作方案,为科学精准化解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奠定坚实基础。②围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重点,落实重点项目领导包抓责任制,精准把握住房建设工作政策动态,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加大融资贷款力度,建立重点项目工作计划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市政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③进一步精简内设股室,将职能相近,工作重叠的股室精简合并,同时指导局属各单位同步开展内设股室整合工作,制定完善股室工作职能,全面提高机关办事效率,确保职能体系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整改结果:一是围绕办证难、项目建设缓慢、竣工验收不及时、物业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将4个在建项目,2个房地产项目及8个物业服务小区作为重点,制定了靖边县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一楼一策专班”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及化解时限,积极予以推进;二是制定了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将重点项目包抓责任进行了细化,制定市政工程重点项目计划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目前红柳路南段和红柳路东巷市政工程已建成通车,寨山废旧回收场站排洪防涝和南北大街、利民街、滨河路、长城路等城区雨污水排水工程已完成,长城路南段(二期)计划2024年全线贯通通车;三是对机关内设股室进行了精简,将原16个股室精简为10个,撤销率为37.5%,进一步提高住建局机关办事效率,同时指导局属单位同步开展股室精简,局属1站5中心股室由原56个精简为37个,撤销率为33.9%。
6.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住建局党组意识形态安排部署不多,三年来仅在2022年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意识形态建立不完善,未见住建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清单,未完成党报党刊和重点新闻网站的稿件。
整改措施:①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达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意识形态责任制清单,全面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同时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确保年初有部署、半年有研判,年底有总结。②持续加大住建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安全宣传月、法治宣传日、人防宣传日、燃气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将住建本职工作进行穿插宣传,同时加大新闻稿件推广力度,充分协调宣传部门,在“秦住建”、靖边在线、融媒体中心以及各级各类主流媒体上发表文章,让住建声音得到有效传播,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整改结果:一是分别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向局属各单位下达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任务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内容,截至目前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3次,进一步树牢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和主动权。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安全宣传月、法治宣传日、人防宣传日、燃气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住建行业法规等进行集中宣传,在省市行业部门推送宣传稿件3篇,同时采取制作快板说书、情景对话视频、安全知识宣传等方式适时在住建公众号推送宣传内容,形成了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7.网络舆情防控监管不到位。2022年3月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栏目、西部网《民生热线》播放了反映某房地产开发商私吞大修基金问题;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抖音等自媒体传播某些小区存在限水限电问题,物业服务指导能力不足,引发群众矛盾。2020年以来,征补中心未建立网络舆情防控机制。
整改措施:①建立舆情监测工作机制,制定住建领域信访问题包抓责任方案,加强舆情收集预警,建立舆情台账,同时按照“三不两防三把关”原则,做好信访舆情回复,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上访事件。②加快推进小区配套设施完善,积极推进服务差的物业企业更换工作,妥善解决住宅小区限水限电问题,进一步提高居民幸福感获得感。
整改结果:一是建立了《靖边县住建局网络舆情监测、报送及处置制度》,成立了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建立舆情处置工作台账,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制度,防止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完成了某小区楼梯扶手安装工程、完成了某小区新的物管会选举程序,开通小区北、西门的打通、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限水限电问题。
8.住建局规划滞后。住建局十四五规划至今未正式实施,城市规划沿用的还是2007版的规划。住建局党组未制定《榆林副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和《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等规划,与“经济繁荣、生态文明、幸福宜居”的榆林副中心城市建设目标差距较大,城市建设缺少整体风貌设计,主题特色不突出。
整改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住建局十四五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将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十四五规划始终,积极开展城市更新改造三年行动,加快推动《榆林副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乡镇做好村容村貌设计,为“经济繁荣、生态文明、幸福宜居”的榆林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科学理论基础。
整改结果: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十四五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将党的二十大、习近平历次来陕讲话精神等指导思想贯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始终,另外对十四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进行了中期评估,依据县委“1365”战略及近年发展规划目标,提请将8个重点项目纳入发展规划,现正在积极对接中;二是出台了靖边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为全面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落实城市双修,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管理服务水平确定目标方向;三是委托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初步形成了安全、有序、合理、平衡、可持续发展的燃气供应体系。
9.住建局推动政府广场北侧棚户区改造工作不实不细,对群众安置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信访矛盾突出。
整改措施:及时对政府广场北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在政策范围内满足被征收对象合理诉求,加大征迁工作政策宣传,强化征拆组织力量,引导征迁对象正确认识征地拆迁工作,同时增强征迁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项目投入资金、资金使用等所有征收补偿安置情况,对该范围内所有的征收补偿安置情况予以公示,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力争尽快完成此处剩余征收户的征补工作,让所有被征收户顺利建设。
整改结果:压茬推进政府广场北侧棚户区改造,先后多次对涉及征迁、涉及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加强征迁户思想动员,按照最新安置方案,12户安置户联建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
10.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进度缓慢。2022年土地局、水利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入少、标准低,列入2023年的改造计划还未实施;对城市燃气橡胶软管和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重视不够,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不力。
整改措施:①积极做好中省市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争取,启动土地局、水利局、改水办等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国税局、政府办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②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督促燃气企业对10年以上燃气管道进行检测评估,及时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引导燃气用户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更换安全性更高的金属波纹软管,同时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同步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
整改结果:一是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实施的税务局、政府办家属楼正在实行电梯加装工程,林业局、交通局、自来水公司、矿管局家属楼已完成外墙保温和真石漆工程,预计将于2024年3月底气候转暖后复工改造。2024年计划启动福乐园、公路段、农业发展银行、砂石黏土站、恒盛苑5个老旧小区房屋功能改造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启动城南、城北9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和城南、城北、城西三个片区21个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工作,目前资金申报、设计和预算等前期工作已完成,正在推进招投标工作。
11.行业管理存在乱象。住建局党组对房地产企业、房产中介公司、建筑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缺失,全县共有商砼站38处,没有资质的有20处,对该行业疏于管理;住建局对全县5家燃气企业、1家液化气企业及中介公司等日常服务指导不到位。人员管理不到位,检查17家加气站,存在无证上岗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建筑工程、城镇燃气等领域行业监督管理,制定风险隐患管控工作台账,对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内容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住房和城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②制定靖边县取缔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工作方案,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发挥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我县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管,规范混凝土行业市场行为,有效破解混凝土质量无法保证,混凝土企业生产安全无人监管的行业乱象。③加强燃气企业和液化气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加大行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确保燃气企业制度健全、人员配置到位、运行安全规范。④及时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工作,做好房产信息登记工作,协助县经侦大队等部门做好中介公司涉案查处工作,同时制定二手房交易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房源信息核验编号制度,杜绝隐瞒房屋的真实状况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确保房源信息真实性。
整改结果:一是严守房地产市场“安全关”:实行在建房地产项目“红黄蓝”三档动态监测机制,建立风险监测台账。下达开复工提醒函2份,房地产项目销售行为整改告知书1份,房地产销售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积极推动化解了商品房项目信访事项。二是拧紧建筑工地“安全阀”。今年,全县共纳入监管范围的建筑工地25处,我局以春季质量安全大行动、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两会”、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县59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检查305项次(其中局本级检查抽查285次,迎接市级检查16次,省际异地交叉检查4次),下发各类整改通知书143份,责令停工告知书3份,责令停用塔吊2台,责令停用施工电梯1台。排查发现一般隐患794条,重大隐患3处(市级挂牌督办),目前均已整改完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进行了约谈。对3个房地产项目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的行为罚款5.4万元,对2个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代行职责行为分别处罚5000元。组织1次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开展1次全县安全文明工地现场观摩会,邀请省住建厅专家教授对全县224名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等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并组织了闭卷考试。三是筑牢城镇燃气“防火墙”。今年,我局先后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和城镇燃气安全“大起底”排查整治“扫街”行动,完成了2686家企业和516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城镇燃气专项整治APP信息录入工作,完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2686家,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73个,已完成整改173个。加大燃气安全执法力度,全年开展燃气企业执法检查45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立案查处燃气经营企业2家。不断营造燃气安全宣传舆论氛围,会同教体、公安、社区等单位大量转发燃气安全知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次,发放各类燃气安全宣传单、宣传品2万余份,向8万燃气用户推送燃气安全知识短信6条次,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1次。持续加大燃气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分别于6月份和10月份组织336名燃气从业人员进行了2次安全教育培训。四是持续加强我县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管,提请政府印发了《靖边县取缔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混凝土行业市场,促进我县混凝土生产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城乡建设和管理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切实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五是积极配合做好贵诺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汇总了中介服务涉案受害群众信息汇总建立花名册,配合经侦部门对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制定《靖边县二手房交易管理办法》并提请政府予以印发,依托房地产线上监管平台,全面推行了房源信息核验编号制度,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形成了住建、不动产、公积金等多部门联合办理工作机制。
12.人民防空建设工作有待加强。住建局党组对人防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把关不严,未按照“以建为主、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的原则,落实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工作。2013年以来,住建局共审批人防建设项目26个,审批人防实际面积123270.01平方米,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5个,总面积14726.91平方米,与城区人均防护面积0.5平方米/每人的要求相差甚远,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不相适应。
整改措施:①认真履行人防工程监管职责,加大在建项目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确保人防工程高质量建设。②加快对在建人防工程的验收,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加大跟踪指导力度,推进验收进度,解决此类项目群众办证难问题;对于符合分项验收条件的工程,主动联系建设单位,督促其应验尽验,高效率推进验收进度,尽快投入使用,充分发挥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的效能。③严格落实人民防空“以建为主、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的原则,扩大我县人防工程掩蔽面积。
整改结果:一是通过联合市人防办和主动入场检查的方式,对在建人防工程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或下达限时整改,确保人防工程质量。二是对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协调,现已完成2个住宅小区的人防验收,新增人防竣工面积7400平方米。三是对于在建的人防工程,我局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工程的验收进度,依法依规收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10万元。
1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不到位。某房地产项目出现沉降不均匀问题,对项目建设质量、竣工验收等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①组织第三方专业资质机构对涉及房地产项目出现的沉降不均匀问题进行安全鉴定,并提出加固方案,聘请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加固,待鉴定合格后组织竣工验收,同时对质安站监督管理人员是否存在监管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若存在失职失责问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②组织工作人员对个别住宅小区存在门窗、外墙漆脱落等问题进行排查调查,及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整改结果:一是组织第三方专业资质机构对金地华府第一期1#—4#楼出现沉降不均匀问题进行安全鉴定,并提出加固方案,聘请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加固,待鉴定合格后组织竣工验收;二是督促质安站组织工作人员对涉及住宅小区存在门窗、外墙漆脱落等问题进行了排查调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得到。
14.物业指导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不力。住建局党组对全县各小区物业指导不够,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做得不实,小区内管理混乱,公厕、充电桩等公用设施不健全,对个别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过程没有跟踪指导和管理备案,去年新的业主委员会擅自决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导致业主和物业公司矛盾激化,引发群体事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不到位,物业中心2021年前由开发商代收大修基金至今未缴至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共24个小区,2995户业主,金额3124.26万元,涉及16家房地产开发商;2019年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住建局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内的存款1026.1792万元,住建局支付工程款不应当由业主的大修基金作为执行资金。
整改措施:①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下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催缴通知书,督促房地产项目加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工作。②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工作,做到专项维修资金专款专用,防止出现资金划转问题发生。③加强业主委员会组建行业指导,严格规范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有关调研、摸底、登记、提名、公示、选举、换届、报备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杜绝简单随意、粗枝大叶、流程不严谨、程序违法违规的问题发生。④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工作,制定“小区物业红黑榜”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排名量化,倒逼企业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整改结果:一是完善住宅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并加大对开发商的催缴。2023年10月,物业中心对全县16家对拖欠、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地产开发商约谈并下发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催缴通知书”,加快房地产项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催缴工作,并建立完善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监管和使用,住宅小区居民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时不再由开发商收取后代缴,而是直接缴存到银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中,物业中心已与银行完成对接,可直接实现实时监管,防止房地产开发商挪用、拖欠等行为;二是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备案工作。2023年,由物业中心推动、社区主导先后组织4个住宅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完成备案工作;三是完善小区基础设施。2023年,物业中心联合检察院、执法局、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先后完成小区安全宣传工作,大大改善小区电动摩托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楼道堆放杂物等乱象,推动阳光家园小区、惠民苑小区等根据实地情况,先后在小区内增设电动摩托车充电桩500余个,并推动祥凤小区增设汽车充电桩6个,预计将于2024年内全部投入使用;四是关于2019年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拨资金问题。现已提供相关材料汇报县政府,提请政府部门出面解决。
15.保障房工作管理不到位。保障房租售和退出机制不完善,存在公租房违规分配及私自转租、转借问题,了解到不符合条件分配的有41户,2023年转租、转住的有9户,至今未整改;惠民苑小区、阳光家园小区有闲置车位905个,住建局党组解决群众停车难等急难愁盼问题不力。
整改措施:①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制定完善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办法,动态监测机制,持续规范保障住房监督管理。②扎实开展住房保障领域的公租房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公租房违规分配、私自转租、转住等问题,建立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台账,对不符合的保障对象开展腾退工作。③灵活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研究通过向社会公开销售或租赁等方式解决阳光家园、惠民苑地下停车位空闲问题,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化解西新区停车难问题。
整改结果: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租赁保障房管理体系,提请政府办印发了《靖边县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办法》确保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二是印发了《住房保障领域公租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重点围绕违规分配、违规转租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排查问题线索58条,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整改台账,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三是积极推进保障房小区地下停车位盘活工作,制定了《靖边县西新区保障房小区地下停车位资源盘活实施方案》,拟通过租赁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同时产生的租赁费用将进一步缓解县财政困难问题。
16.房地产领域监管乏力。个别房地产项目存在未组织验收擅自交房使用,造成群体上访;商品房销售监管不到位,个别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2018年、2019年,质安站检查了某项目施工现场20次,2018年7月23日,检查发现未见消防设计图纸会审资料,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施工方整改报告上并未整改。
整改措施:①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对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房使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立房地产项目动态监测表,对工程建设推进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做好预售资金使用拨付工作,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相应工程建设资金,防止房地产项目烂尾问题发生。②督促建设单位完善项目前期手续,通过技术指导,在保障各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和消防设施完整的前提下组织消防验收。
整改结果:一是以县“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促进靖边县房地产风险防范化解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和《靖边县房地产风险防范化解“一楼一策一专班”工作方案》,为解决我县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提供了制度支撑,印发了《靖边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确保各在建项目在建过程中资金得到合理使用,防止房地产项目烂尾问题发生;二是组织消防专家等对反馈项目开展消防专项检查,并向建设单位反馈了消防技术服务查验清单,目前建设单位正在积极进行整改并函告了部分问题整改情况,待全部整改到位后,将启动消防专项验收,力争早日推动综合竣工验收工作。
17.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推进缓慢。城区内林荫路片区、河东片区房屋年久失修急需改造;住建局党组招商融资创新不够,步子不大。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林荫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摸底、勘测、意见征求、政策宣传等工作,做好广大被征收户的动迁工作,根据被征收户意见,及时优化征补安置方案,全力提高广大被征收户的支持率,充分利用有利的融资政策进行筹措征收项目资金或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共同开发建设。另外,根据棚户区改造政策精神,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现状,逐步推动河东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有效破解河东、河西城市建设发展不平衡问题。
整改结果:林荫路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摸底调查,规划设计、征迁方案等均已形成,后期将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及招商引资情况启动征迁工作。
18.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住建局党组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破解历史遗留问题的本领不强,长庆路、龙山路等道路两侧征补户建设问题常年未得到解决,王家庙村刘正保等土地征收安置问题也未得到妥善处理;谈话了解到,住建局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坚强有力等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措施: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处置、全面覆盖原则,修改完善龙山路等七条市政道路两侧安置户建设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张家畔街道办等部门做好土地征收安置问题处理工作,逐步减少城市建设遗留问题存量。
整改结果:龙山路等七条市政道路两侧安置户建设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已提请县政府研究同意,印发了《关于做好龙山路等市政道路两侧安置房建设审批的通知》,明确了涉及遗留户审批原则,对县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执法局、审批局、张家畔街道办等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现正在稳步推进化解工作。
19.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谨。住建局未建立“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目录,一揽子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三重一大”议题讨论发扬民主不充分,会议记录存在只记结果不记过程的现象;民生路改造征补问题等重大事项未在党组会上研究。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目录,完善机关议事制度,将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议事内容进行规范并分类记录,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和末位表态等工作机制,详实记录“三重一大”事项讨论过程,将涉及住建领域重大事项列全列实列细。
整改结果: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对议事范围、决策程序、组织程序、过程监督等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夯实民主集中原则,加强和完善了党内监督机制,规范了决策行为,提高了决策水平,使得住建班子领导和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住建局党组、班子成员未严格按照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2年未专题召开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整改措施:下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任务书,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清单,进一步夯实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召开从严治党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住建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整改结果:印发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年初向局属单位下达了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严明工作纪律、严肃党内生活、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党建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2.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交易中心和征补中心主体责任不明确,纪实手册不完善;谈话了解到部分工作人员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是领导的责任与自己无关。
整改措施:督促交易中心、征补中心等局属单位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清单,完善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纪实手册,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整改结果:制定了《靖边县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职责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先后组织开展警示教育2次,专题教育1次,配合县纪委对7名干部作出了党纪政纪处理,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同时督促交易中心、征补中心完善了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纪实手册。
3.住建局党组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关注关心得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得少;派驻纪检组对住建局廉政风险点深入调研不够,主动发现问题和办理线索案件较少。
整改措施:①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到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工作,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安排部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筑牢住建领域党风廉政风险防控。②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开展纪检监察,配合派驻纪检组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会议、党组织活动、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案件线索处置等工作中积极协调派驻纪检组做好全过程监督执纪,制定住建局廉政风险示意图,确保系统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整改结果:持续强化“一岗双责”落地见效,进一步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形成了重要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明确了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持续筑牢了住建领域党风廉政风险防控。
4.财务管理不规范。住建局2020年建设的某项目,支付余款51.93万元,无发票;住保中心无公务用车租赁申请、无车辆租赁批复和合同等附件;质安站日常租车不规范,费用较高,无公务用车租赁申请、批复和合同等附件。
整改措施:①协调涉及项目建设单位,补充相关票据,完善财务收支资料。②严格落实县政府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督促质安站、住保中心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同时加大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落实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制度。
整改结果:一是涉及项目相关票据、收支资料已全部整理到位,该问题已整改;二是督促县质安站、住保中心严格按照县政府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完善相关资料手续,按程序进行租车申请,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5.财务审批把关不严格。住保中心2020、2021年度凭证票据、工资表未见主要负责人签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所有发票无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质安站财务审核未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存在主要负责人不签字的问题。燃气中心对项目支出手续不完善,2021年12月支付某项目监理费15万元,只有发票2支、收条1支及公司资质1份,没有签订合同,会议记录及支付该监理费用情况说明。
整改措施:①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对财务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学习,全面提高业务能力水平,规范财务收支过程管理和审签程序。②督促住保中心、质安站、燃气中心等局属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整理完善相关台账资料。
整改结果:一是对各局属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财务业务进行指导,同时组织系统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局开展的固定资产、惠农一卡通、财务规范化管理等专项业务培训工作,财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取得显著提升;二是督促住保中心、质安站、燃气中心等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完善相关审签程序及资料台账,该问题已销号。
6.房地产项目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物业中心未按房屋户户号设分账户,开设专户较多,资金使用把关不严;锦玉名苑等小区在没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下使用了维修资金;物业中心未按规定设立大修基金管理台账(不清楚大修基金应缴数,未缴数,已使用数,未使用数),大修基金使用把关不严,根据查阅工程报账资料,附件不合理,无预、决算,无费用分摊表,有的分摊表分摊比例不一致,发票不签字,申请资金与实际支付资金相差过大,有部分工程未签字施工合同。
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账户设立,注销多余监管专户,持续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使用业务审批流程,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表,完善资金管理台账,同时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对资金使用用途、范围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业主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整改结果:一是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设立。目前,物业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已从原本的11个账户,现已精简至3个账户,其余账户均已注销;二是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流程。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依据《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文件,建立完整的使用审批管理程序,对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严格审核,会同社区等部门完善实地勘察,填写审批表等程序进一步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并建立台账,对各住宅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方便查阅及监管。
7.党组在“三个年”活动中开展不力。住建局党组在西环路建设、红柳路南段建设中存在电力杆线迁移和土地报批等问题,影响项目工程进度。
整改措施:积极协调电力、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做好电力杆线迁移和土地批复等前期手续办理,督促施工企业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整改结果: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西环路中段市政工程电力干线迁移工作已完成,土地批复取得,计划2024年天气回暖后开工建设,预计2024年9月份建成通车。
8.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中心组学习仅通过念文件宣传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工作不紧密,学习实效性不强;质安站在2022年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中,个人查摆问题清单多人相同,查摆问题和整改不实。
整改措施:①进一步创新理论学习工作方法,按照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采取专家讲座、“人人上讲台”等方式,调动干部职工学习热情,做到政策学习入心入脑。②对干部职工撰写的心得体会、个人问题查摆、交流研讨材料、对照检查材料等进行把关审核,防止出现原搬照抄、上下一般粗问题发生。
整改结果:一是印发了《2023年度党员干部学习计划暨“人人上讲台”学习活动实施方案》,全年开展人人上讲台13次,召开政策理论学习会44次,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结合主题教育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等进行反复学习,并撰写了心得体会和交流研讨材料,确保政策理论学习入心入脑。
9.乱作为、不作为现象仍然存在。2022年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合同1148份,擅自要求租赁户提供测绘报告共110份,根据建办房〔2015〕45号文件关于《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和《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出具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并没有要求出具测绘报告,测绘公司以1.35元每平方米收费,增加了群众经济负担;物业中心2022年检查21个小区物业,未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督促,检查成效不高。
整改措施:①按照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租赁合同备案业务审批流程,切实精简办事环节,不断提高服务水平。②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贯彻落实《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持续加大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按区域对城区各住宅小区监管责任进行划片,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指定专人督促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问题线索及时得到处理解决。
整改结果:一是深入推进机关内部“最多一次跑”改革,按照“应梳尽梳、不留死角”的原则,对14项行政事项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途径、办理时限、办事方式等进行了规范,其中巡察反馈的办理租赁备案需提供测绘报告事项已经取消,有效解决机关办事多次跑、多头跑、时间长、环节多等问题,实现对内提升机关效能、对外提升服务水平的双重效果。二是针对2022年检查21个小区物业问题,物业中心已经成立问题化解专班,建立问题化解台账,针对存在的小区人员配备不足、各类台账不健全、楼道堆放杂物、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电动摩托车“飞线充电”等问题,现已相继督促物业企业完成整改,并根据问题加大对各小区居民的安全宣传力度,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住建局党组凝聚力不够坚强。谈话了解到,领导班子政治功能和履职能力与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新班子组建以来,个别班子成员之间交心通气不够,协调配合不足,没有形成你追我赶、互相补位的良好局面。
整改措施: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将班子凝聚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在班子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度,加强沟通协调,明确重要工作相互协助,形成工作互补,共同使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整改结果:印发了《中共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的通知》,对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同时为全面打造服务型政府建设,启动了“AB岗”工作机制,对机关班子成员、各股室及局属单位涉及的业务内容A、B岗人员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加强相互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2.民主生活会虚化、简单化。局党组在召开2020年脱贫攻坚巡视考核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征求意见中均填写“无”,无实质性意见,走了过场;批评和自我批评意见普遍存在面上问题提的多,个性问题点的少,会上提点多,会后整改少的现象,批评意见没“辣味”,问题整改没结果。
整改措施:充分做好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对个人自查剖析材料严格把关,尽可能广泛地征求意见,力争征求到有价值、有实质性的意见,对班子及个人提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批评和自我批评中提出的意见要多提实质性问题、个性问题,对别人提出的意见要有针对性,能起到共同提高的作用,同时积极做好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整改结果: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进行贯彻落实,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完善会议程序,积极做好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会前准备工作,全年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目前涉及的问题和不足均已整改,并建立了相关佐证资料台账。近期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现正在开展会前准备工作。
3.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中局机关支部有党员27人,仅见到对照检查材料3份,未见到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和会议记录;质安站支部2020年、2021年未见召开组织生活会。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对每位党员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统一收集归档,避免敷衍应付现象发生,同时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活动,按照“三类五星”有关规定,公布民主评议结果。
整改结果:一是督促质安站组织党员干部对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条例进行了学习,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政治性和严肃性,确保形成人人遵守组织生活制度、人人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的良好氛围,使党内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二是以组织生活会为契机,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活动,确保时刻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局机关党员干部在社区“双报到”服务活动中,3年来深入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次数较少,参与社区社会治理,有效服务群众效果不明显;物业指导中心支部对如何破解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调查研究不深入,创新“党建联建”、把支部建在小区的服务探索不够。
整改措施:①严格落实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制度,定期组织党员通过微心愿、结对帮扶等方式,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②结合单位的主责主业,配合社区解决实际问题,真正起到配合社区、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作用。
整改结果:一是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进社区开展“双报到”活动,并完善了《党员进社区服务活动纪实手册》;二是积极开展爱心慰问活动,在七一党建节前夕,对3名离(退)休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进行了看望慰问;向宇文路社区4户困难家庭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向县图书馆捐赠了价值1万元的《童心向党》书籍446册;对局机关联系帮扶的羊圈湾村3名困难党员和18户联系帮扶户进行了看望慰问。
5.党组抓基层党建有弱项。三年来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局机关存在一班人搞业务,一个人搞党建的现象,党建统筹引领作用发挥较弱。住保中心支部2021年召开会议22次,2022年召开会议14次,研究党建会议0个。
整改措施:持续加强局党组对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围绕党的二十大对党建活动室进行打造,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党性培养,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整改结果:全年来围绕主题教育、“三个年”活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三次,进一步加强了党的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同时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提高党性培养,组织党员义务植树900棵,增添了城市绿色底蕴,组织党务工作者赴榆林市补浪河女子民兵治沙连开展“强堡垒、树形象、敢担当、创一流”主题党日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在全县“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庆“七一”红歌诵唱活动中,取得了全县第二名的好成绩。
6.“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燃气中心支部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未召开支委会;住保中心等支部存在“三会一课”记录内容不全面,党员不签到等问题,缺少部分档案资料。局机关支部2020至2022年党员管理台账丢失,2020年和2022年党费收缴簿丢失。燃气中心支部2021年度“三会一课”记录本丢失。
整改措施:①严格落实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党课,做好“三会一课”前期准备工作,规范会议记录和签到程序。②对燃气中心党支部2021年度“三会一课”记录本丢失问题,以党内文件形式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一是修订完善了住建局党组“三会一课”工作制度,明确了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及党课的召开时间、参会范围、会议内容、会议要求、会议记录等,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织生活,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员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全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12次,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以学促干”效果较为明显。二是对燃气中心支部2021年度“三会一课”记录本丢失问题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规范了党组织生活制度。
7.党费收缴不规范。住保中心、征补中心等支部党费收缴都在工资中扣除,不符合党费收缴规定;质安站等支部党费收缴比例较高,未按规定收缴。
整改措施:督促住保中心、征补中心、质安站等局属单位对违规党费收缴问题进行纠正,严格按照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党员按月交纳党费,完善党费收缴记录册。
整改结果:及时督促住保中心、征补中心、质安站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对违规党费收缴问题进行了纠正,规范了收缴、使用、管理程序,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全系统134名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37816元。
8.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房产交易中心支部2022年召开党员大会中,党员没有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直接记录讨论结果;征补中心支部2022年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中,党员无签到,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和关键环节错位。
整改措施:①组织系统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对《党章》等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水平,确保党组织生活规范有序开展。②督促房产交易中心、征补中心对涉及会议记录不规范、党员发展程序错位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一是以全县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为契机,组织全系统7位支部书记及7名党务工作者,分两期开展了为期3天的党务培训,重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支部工作条例、发展党员规程、三会一课制度等进行了学习,参观了我县小河、金华路社区等党建先进示范点,培训人员考试、测评、评估均合格;二是对县交易中心、征补中心会议记录不规范、党员发展程序错位问题进行了指导纠正,全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发展预备党员1名,接收转入党员10人次、转出党员9人次。
9.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对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组反馈问题,未见在党组会议上逐条认领、分析研究,也未形成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措施清单,党组对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省委第三巡视组在省厅召开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反馈个别项目违规收取认筹金,个别项目立项不健全、无资质开发等问题,均未建立“三清单一台账”。
整改措施:①对中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政策理论和新部署新要求进行学习,持续提高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召开专题会议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逐条进行研判认领,制定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②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对涉及项目违规收取认筹金问题整改情况及涉及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进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完善相关资料台账,防止“以罚代管”问题发生。
整改结果:一是积极做好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及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目前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整改反馈的26个问题,24条已全部整改到位,涉及的2条重点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正在按步调稳步推进中;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对前期涉及项目违规收取认筹金、涉及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10.部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落实2016年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办的芦河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进缓慢,2018年被榆林市政府约谈;城市治理能力不足,由于长城路南段一期市政工程建设至今未通车等问题,导致省级文明城市评估连续3年位居后进位次,面临退出省级文明城市序列等问题至今未整改。
整改措施:①整理完善巡视组巡视反馈的芦河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进缓慢整改销号台账资料,会同县环保局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反馈问题销号工作。②积极化解长城路南段二期征地拆迁矛盾纠纷问题,确保施工队伍正常进场施工,力争年底建成通车。③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对涉及住建领域省级文明县城复检考评指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夯实创文工作责任,同时督促建筑企业、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做好创文宣传等工作。
整改结果:一是会同县环保部门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推进了芦河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目前已全部销号;二是完成了长城路南段(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工作,征收房屋12户,征收建筑面积1793.5㎡,征收土地4500㎡, 兑付补偿款513万元,目前二期项目给水、电力、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沥青下面层已完工,待天气回暖后复工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创文工作,持续强化建筑工地创文宣传、居民小区舆论宣传、强化行业监管,规范行业秩序。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住建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我县住房和城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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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