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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近期发现3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7-07-17  来源:   点击: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新桥农场,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加强警示教育,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扶贫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杨米涧镇兴和村支书张子飞、原村主任李子荣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及套取侵吞普九债务款的问题。2007年至2013年期间,张子飞伙同李子荣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共计40791元;2009年12月,县教育局给兴和小学下拨11万元普九债务款,张、李二人支出村委杂支59892元,支税票4103元,剩下的46005元张子飞与李子荣私分,张子飞分23005元,李子荣分23000元。县纪委给予张子飞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李子荣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王渠则镇闫米洼村原村支书张生福、原村主任徐良杰虚报套取退耕还林款的问题2003年至2012年期间,王渠则镇闫米洼村原支书徐良杰和村主任张生福以闫树福等14户村民的名义虚报套取退耕还林款共计250299元,用于村委各项支出。县纪委对徐良杰、张生福二人立案审查。

  高家沟便民服务中心道路管理站站长屈志旭涉嫌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的问题。从2012年12月27日至2013年7月8日,时任高家沟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办主任屈志旭共从刘金贵、李桂存、张振玉3户危房改造补助款存折中取款23700元,全部用于个人开销。2013年底,屈志旭托人给刘金贵和李桂存每人退了6000元,亲手给了张振玉6000元。县纪委对屈志旭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各级各部门要从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扶贫攻坚各项纪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的原则,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扶贫攻坚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党员和干部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从严查处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铁的纪律推动扶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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