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中省市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本轮巡察工作。
一、巡察人员和对象
本轮巡察,县委将派出5个巡察组,采取“一对四”的方式,对7个副县级领导所在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和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编办、党校、档案局、残联、文联、科协、工商联、团委、妇联、计生协会等13个党群单位开展巡察。
二、巡察时间
从2019年12月初开始,为期2个月,时间服从任务。
三、巡察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省市关于政治巡视巡察要求,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监督检查,即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及加强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开展监督检查。
四、巡察方式和流程
巡察组主要采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查阅资料、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开展巡察。
五、反映问题渠道:
县委巡察办(组)办公地址在统万路县纪委办公区,来访来电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容只受理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党员干部重要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